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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闹离婚挪用7岁儿子账户6万压岁钱

2014-01-19 14:26   来源:今日早报  责任编辑:王琼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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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定6万压岁钱被父母补贴家用

父母最终同意各退还3万给儿子

庭审过程中,小明父亲承认是从儿子压岁账户里取了6万元,这这些钱用于补贴家用,而且小明母亲也比较清楚这事,小明父亲还认为,压岁钱是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

见小明父母对压岁钱归属分歧较大,法官调解时给小明父母讲了一番法律道理:长辈给付晚辈压岁钱,应当视为长辈对晚辈的赠与,该存款应系小明所有,非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官同时认为,小明账户里的压岁钱里,6万元虽被小明父亲取出,但在小明父母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支出使用。结合小明父母婚初双方感情较好等实际情况,也没有其他证据表明小明父亲支取该款项后用于个人用途,对小明父亲称该款项系用于家庭开支的陈述,可信度比较大。

法官同时认为,父母作为小明的监护人,应当保护小明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了为小明的利益外,不得处分其财产,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最终,小明父母听从了法官的意见,小明父母经调解平和分手,小明跟母亲生活,小明的读书和看病的钱由父母分担,父母“挪用”的6万元压岁钱归还小明。在调解离婚的当天,同意各自存入小明的银行账户3万元。

法官借本案提醒,家庭共同生活中,父母挪用子女压岁钱的现象也有不少,发扬传统,尊重法律,压岁钱的使用,应当以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为前提,根据孩子的年龄和处理问题的能力等实际状况,通过协商,引导子女将压岁钱用在成长所需的地方,切不可随意动用、处分子女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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