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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文学观象:文学不能“虚无”历史

2014-01-17 15:24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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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人:

张 江(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教授)

陈众议(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朝戈金(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党圣元(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党委书记、研究员)

陆建德(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开栏的话

文学反映社会现实,表现人类心灵,始终代表着一个时代的精神性价值。在几十年间实现了巨大跨越的当代中国,社会生活日新月异,文化生态日趋丰富,无论是作家的生命体验、创作方式,还是读者的阅读习惯、审美经验,都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伟大的时代呼唤伟大的文学,伟大的文学需要刚健、有力、严肃的文学批评和深刻、准确、科学的文学理论。

近年来,在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文学批评和文学理论取得了一些成绩,对于整个社会的思想文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要看到,文艺创作虽然活跃,当代文学主体理论建设却严重滞后,对一些重要的文学原点问题的认识模糊,文学批评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导致去思想化、去价值化、去历史化、去中国化、去主流化等现象滋生蔓延,对于文学创作和受众鉴赏水平的提高产生消极影响。

文学批评是行动的美学,基于现实的迫切需要,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展繁荣社会主义文化的精神,本报和中国社会科学院从即日起共同开设“文学观象”栏目,组织文学界知名学者,就当前文学发展过程中的重要现象、热点话题和焦点问题进行辨析、探讨,开展深入有力的文学批评和理论研究,以期正本清源、引导创作,推助当代文学繁荣健康发展。

张江:近年的文学创作和文学研究,总体上呈现出活跃、繁荣的局面,涌现出了很多优秀作品和研究成果。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标新立异,哗众取宠,毫无顾忌地挑战社会的价值底线和伦理底线,被各方面批评为“文学乱象”,其中之一就是文学的历史虚无主义。

文学与历史是分不开的。文学以自己的方式参与历史建构和传承。这不仅适用于历史题材创作,而且也适用于一切文学作品和文学研究。文学应该如何介入历史?在这个问题上,出现了一些令人忧虑的趋向。不尊重历史的本来面貌,不能理性地、公正地分析和认识历史,不能客观地描述和表现历史,任意践踏历史,随意评说历史,肆意消费历史,这在近年来的文学创作、文学批评以及文学史书写中,均有表现。凡此种种,不但对文学的健康发展产生了影响,而且给巩固主流社会意识形态带来诸多负面效应,不能不引起高度重视。

历史虚无主义的“艺术”表征

陈众议:历史虚无主义的“艺术”表征,简而言之,一谓“戏说”,二谓“割裂”,三谓“颠覆”。

先说“戏说”。上世纪80年代开始,“戏说”历史在文艺界悄然生发,并逐渐蔓延流行,及至90年代以后甚至发展为“胡说”与“恶搞”,譬如将历史事件剥离特殊的历史语境肆意发挥,或无视历史人物在特定历史进程中的社会功过与是非,无根据地冠以纯粹的想象,甚至玄想;又譬如拿“元历史”加“元文学”等概念虚化历史,将历史叙事推向“关于叙述的叙述”等虚无主义极限。于是,孔夫子成了修侠情圣,杜甫被“再创作”为杂耍混混,唐三藏成了花花公子……诸如此类,不一而足。相关文艺作品在嘻哈和狂欢中沦落为纯消遣和纯消费的对象;作家、艺术家的社会责任和崇高使命被束之高阁,乃至荡然无存。

再说“割裂”。中国的历史是中华民族的选择,历史过程中充满了代表人民意志和历史发展要求的英雄人物及可歌可泣的动人事迹。然而,文艺界不乏有意阉割历史者,这些人或通过历史的碎片化否定历史发展规律和中华民族的基本诉求;或以偏概全,即抓住片面和细节否定全面和整体,丑化、抹黑历史人物;甚至有意张冠李戴、以讹传讹,以达到歪曲历史之目的。于是,辛亥革命被认为纯属错误,理由是它阻断了封建王朝创造“明主”、“盛世”的可能性;新民主主义革命被斥为农民起义的赓续,破坏文明进程的倒行逆施和反人性、反人道暴行;社会主义建设被描画成穷极无聊的尔虞我诈、你死我活;“改革开放”被概括为“辛辛苦苦几十年,一朝回到解放前”。更有甚者,有所谓的作家、艺术家甘愿沦为亡国奴,认为倘使中国被八国联军或日本帝国主义占领至今,那么摆在我们面前的将是一个和列强一样“富裕”、“文明”的国家。

至于“颠覆”,则主要针对一系列革命领袖、民族脊梁。正所谓灭人之国,必先毁其历史,坏其崇尚。历史虚无主义在某些文艺作品中径直表现为对中华民族历史人物的嬉笑怒骂、颠倒黑白。譬如它们无视中国共产党人在民族危亡之际力挽狂澜的丰功伟绩,蓄意解构革命领袖的人格、放大伟人的小节,甚至捏造事实、混淆视听,竭尽诋毁诽谤之能事。再譬如它们将孙中山描写成窃国大盗,反之则片面夸大蒋介石的孝道,乃至将其描绘成真君子。在一些作品中,精忠报国的岳飞成了千古罪人,而遭人唾弃的秦桧倒成了“旷世良臣”。

历史人物及其评价

张江: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除了立场和价值取向不同以外,很重要的一点,是有些创作者不理解什么是“历史人物”,以及应该如何评价历史人物。

朝戈金:所谓“历史人物”,通常是指在历史上产生过重要影响,对人类社会发展起到推动或阻碍作用的人。评价历史人物,必须秉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以他们的历史行为和社会行为为根本,在具体的历史坐标中定位,衡量其所作所为是否顺应了时代大势,是否符合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和愿望。

过去,有些文学作品概念化、脸谱化,好人全好,坏人全坏。对此,我们当然反对。英雄也有常人的一面,反面人物也有普通人的爱恨情仇。但是,这绝不意味着从此描写英雄人物,便要尽情挖掘、渲染其所谓阴暗的一面;描写反面人物,便要肆意搜集、放大其所谓被遮蔽的一面。当下有些作品,在涉及历史人物时,仅仅凭借作者一己之好恶,以当下某些风潮甚至西方的所谓“人性”标准,来苛求或袒护历史人物,无论丑化还是美化,都是对历史的践踏。

文学在处理历史人物时,必须区分主流和支流、公德与私德。历史上有一些人物,公德很好,私德也许并不完美。另有一些人,私德有可取之处,但公德却有很大问题。一个残暴凶狠、逆历史潮流而动,对国家和民族犯下严重罪行的人,对待父母、妻子、子女却又温情无限,这样的情况并非不可能存在。然而,作为“历史人物”,我们不能根据家庭私德,来遮掩、开脱他的历史行为上的罪过,进而博取读者对其公德方面重大缺失的同情。比如某著名汉奸,如果仅从家庭私德的角度去衡量,或也有常人所具有的家庭亲情,甚至不失为一个好儿子、好父亲、好伴侣。但是,必须明确一点,汉奸之为汉奸,不是因为家庭私德,而恰恰是因为这些人在中华民族历史进程中的反动作用。在文学作品中,历史人物的小的人性不能被无限放大,并最终替代了人物大的反历史、反人性的一面。前段时间某部电影的叙事,就令我们痛切地感到这一点。

对文学创作而言,历史人物的公德与私德都可以描写,通过这种描写在作品中展现一个立体的、丰满的人物形象,这是符合美学规律的。但是更应该知道,历史人物以其自身的行为,早就写下了自己的历史。文学创作克服人物扁平化,并非是混淆甚至取消伟人与罪人、圣贤与恶徒、高尚与猥琐等评判标准之间的界限。是与非、好与坏、正与邪、公义与私欲等等这些人类善恶评价标准,是永远无法废除的。

历史真实与艺术真实

张江:在历史题材创作中,什么是历史真实,它与艺术真实是什么关系,也有一个正本清源的问题。有人简单地认为,只要是历史上确实发生过的事情,就是历史真实;还有人认为,文学需要虚构,于是就可以无所顾忌,率性而为,用细节代替历史。这都是错误的。

党圣元:首先必须明确,历史上真实发生的事并不等同于历史真实。我们所说的“历史真实”是指合规律性的本质真实,而不单单指事件真实或者细节真实。这是因为,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有些事件虽然确有发生,但是,它代表不了历史的本质,有时候甚至与历史主流相悖逆。将事件真实或者细节真实等同于历史真实,在这上面尽情刻画、渲染,大做文章,混淆了非主流事件、偶发性事件与体现本质特性、本质力量的历史真实之间的界限。我认为,在历史题材创作中,还是要把主要精力用在那些对历史人物个性表现、对历史事件本质起规定性作用的历史细节的挖掘和描绘上。

当然,为了达到艺术的真实,文学创作不排斥虚构,也应该允许虚构。但是,在历史题材创作中,文学想象与虚构不可以漫无边际、无所规约。创作中追求艺术真实的过程,应该是在历史真实这一磁场引力强烈作用下发生的一系列包括文学刻画、渲染、想象、虚构的美学过程。如果丧失了历史真实这一基点,任由想象和虚构脱缰狂奔,想象和虚构即便再奇谲华丽,也是没有意义的,只能是更具诱惑力地将读者带入历史认知的误区。我们要强调的是,作家虽然不同于史家,拥有想象和虚构的权利,但是,这种想象和虚构不是无限的,更不是随意的。

历史题材文艺创作,最终要追求的是历史真实与艺术真实的有机统一。这就要求创作者首先要对所表现的历史有准确的把握,在充分掌握历史事实的基础上,以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细致地辨析史实,对历史人物、历史事件之本质达到深刻的认识,然后根据文学表现的需要进行必要的艺术虚构,这样方可实现艺术真实与历史真实的有机统一,亦即作品所反映的历史,既与客观存在的历史不相乖违,又体现出深远的意义探寻的创作旨趣。在优秀的文学作品中,历史真实与艺术真实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张力,但是它们之间又不是一场你死我活的博弈,也不是一场结果为零的游戏。曾经有人将文学创作中历史真实与艺术真实的关系概括为“大事不虚,小事不拘”,或者“本质不虚,细节不拘”,倒也贴切。

文学守“史”有责

张江:文学戏说历史,消费历史,其背后有鲜明的价值观。历史是民族的精神支撑。用正确的文学观认识历史,书写历史,是文学应当担负的责任。

陆建德:有些人宣称,历史在他们的作品中,只不过是一抹稀薄的叙事背景,历史人物也只是一个假借的形象符号。有人就说:“我写的不是历史,是文学。”“把文学作品与严肃的历史相对照,是荒唐可笑的。”这其实是以所谓文学的名义逃避应有的历史担当。一方面为作品披挂上历史的外衣、营造具有历史感的浓重氛围,另一方面又逃避历史题材创作本应担负的表现历史进程、探讨历史规律的责任,这本身才是矛盾、荒唐、可笑的。

文学介入历史,不可能是原封不动的客观再现,也不可能完全剔除创作者的主观色彩。任何历史题材创作都经过文学家的中介,都渗透了某一特定时期的价值观念(也可能是偏见和迷信)。文学家从历史事实的大海里,发现一些有趣的现象,甚至是重要的规律,整理出头绪,写出他的作品,这本身就渗透了文学家的史学观和价值观,也就是意识形态。从这个意义上说,作家在创作过程中融入个体的理解和判断,赋予其情感温度和价值深度,都是应该肯定的。但是,发现前人的盲点,对历史有了新的理解和阐释,所有这些行为都必须建立在一个基本的前提和立场之上,那就是对历史进程和历史规律的尊重和敬畏,以及对待历史严肃认真的态度。

文学以形象化的审美方式介入历史,更为人们所喜闻乐见,它比抽象的历史叙述和理论化的历史规律阐释更具有吸引力、亲和力和感染力。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在普通大众层面,学校教育完成以后,更多的历史知识学习和历史观建构,相当程度上是通过各种历史题材的文艺作品来完成的。因此,文学的功能从来不是单一的,它既有审美、娱乐功能,也有教育、认识功能。尤其是一旦涉及历史题材,其教育教化功能更为直接和显著。无疑,在大众传播发达进步的今天,文学家们用什么样的姿态面对历史,也就意味着把什么样的历史交付给受众,交付给未来。文学在具体的历史关系中展开,文学通过生动的叙述形象地建构历史,文史同一,文史互证。

张江:文学作为一种精神生产,在历史的建构和传承中,不能是消解和破坏力量,而必须成为一种积极和建设力量。尊重历史,理性地认识历史,客观公正地评说历史,用文学的方式描绘历史风云,并且尽可能地在这种描绘和展现中实现对历史规律的认识和把握,这是我们思考和处理文学与历史关系问题时应该持有的基本态度。

文学不能“虚无”历史。无论文学家们如何书写历史,历史都以自己的方式存在,不可改变。历史不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尊重历史,严肃地对待历史,这是文学面对历史的唯一选择,也是文学家的责任。

《 人民日报 》( 2014年01月17日 2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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