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预处理普遍超标 污水处理厂的进水严重超标,处理负荷加大,导致污水 处理厂出水超标现象更加严重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纺织企业实施了纳管排放,在预处理后由污水处理厂集中收集和处理。由于纳管排放的企业多数执行原标准中的Ⅲ级排放标准,而Ⅲ级排放标准过于宽松,大量印染厂的纳管废水未达到预处理要求。这就意味着污水处理厂的进水严重超标,处理负荷加大,往往造成集中处理的污水处理厂没有能力进行有效的后续处理,导致污水处理厂出水超标现象更加严重,集中处理反而造成集中污染。 浙江、江苏、山东、广东和福建等纺织业大省都存在这样的情况。比如,在浙江省杭州市纺织印染企业集中的萧山临江工业园区,负责处理这一工业园区废水的临江污水处理厂在2013年多次出现出水氨氮、总氮和苯胺类超标的污染记录。显然,要达到排放标准,必须大幅加严对纺织企业预处理的要求,提高纳管排放标准。 与旧标准相比,已生效的新标准《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7—2012)主要有以下变化:一是提高了排放要求,收紧了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及氨氮等指标的排放限值;二是控制有害物质排放,收紧硫化物、苯胺类、六价铬、二氧化氯等排放限值,而且苯胺类、六价铬自2015年1月1日起不得检出;三是增设可吸附有机卤素(AOX)指标,以加强对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排放控制;四是增设总氮、总磷指标,以强化对水体富营养化的控制,满足环境管理需求;五是设置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防止稀释排放,促进企业节约用水。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新标准取消了旧标准中污染物的Ⅱ级和Ⅲ级排放标准,代之以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标准,由此大幅提升了排放标准要求,尤其是对企业纳管排放的标准要求。 多地尚未全面执行新标准 企业超标排放情况严重,广东、江苏、山东3省未完全实施新标准 但环保组织在调研中发现,国内多个地区尚未全面执行新标准。在染整产业高度集中的浙江、江苏、广东、福建和山东5省中,只有浙江和福建两省较为严格地执行了新标准,广东、江苏、山东3省未完全实施新标准。 同时,福建、山东存在监督性监测信息显示的排放限值与在线监测显示的排放限值不一致的现象,仅浙江省较全面地披露了企业违反新标准的数据。 在第三期纺织业调研报告中,重点对浙江省的情况进行了关注。根据2013年浙江省对重点污染源所做的季报,纺织企业大范围违反新的排放标准。 2013年5月15日,浙江省环保厅网站发布的《2013年第1季度浙江省重点污染源监测报告》显示,浙江省开展监督性监测的省控(含国控)工业废水重点污染源共1089家,有423家存在超标排放情况。造成超标率如此之高的原因是纺织企业大范围超标,超标的纺织企业数量为391家,占全省超标企业总数的92.4%。 第二季度超标的纺织企业数量为419家,占全省超标企业总数的93.7%。 纺织业调研报告认为,部分新标准实施地区的纺织印染企业已出现大范围超标排放的现象,且超标企业数量呈一定的递增趋势。同时,根据新标准要求,2015年1月1日起,现有企业也将实施第二阶段的限值要求。 届时,部分污染物指标的排放要求将进一步提升,如企业未能提前做好准备,超标现象可能会更加严重。 |
相关阅读:
- [ 01-16]莫忽视洗车店污染
- [ 01-15]福建省政协委员建议:加快限制光污染的立法
- [ 01-15]北风歇污染来 北京今日晴转阴有轻度至中度污染
- [ 01-15]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提交提案:消除化肥农药地膜对环境的污染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