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金云堂近日发帖,实名举报湖南株洲天元区法院法官以“可改判无罪”为由索贿60万元,并上传了一段两名男子交谈的视频,称是法官尹丰文向他索贿的过程。天元区法院日前通过其官方微博表示,尹丰文已被停止职务,若帖文内容属实,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网友帖子称,“湖南株洲市天元区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2012年前是刑庭副厅长)尹丰文法官,仗着手里的权力,不顾司法的公正公平,多次向我和同案的另一被告人禹瑾筠索贿数十万元,并一再声称,只有他知道怎么操作。只要钱给到位,他可以操作法院判我们无罪。” 所附视频能听到两名男子交谈的声音,晃动的画面没有拍摄到交谈者面部。字幕显示其中一名男子称,“我那时候花个20万、15万就差不多了吧”,另一男子回应,“那时候找人啊,早搞掂了。”金云堂表示,发问者是他自己,和他交谈是尹丰文。视频中,“尹丰文”建议“金云堂”和“老禹(禹瑾筠)”一起搞,两人平摊费用的话,一共60万元差不多。 此外,“尹丰文”提到他知道“无罪”,还表示再审很麻烦,因为之前案子已经经过了审判委员会,建议“金云堂”“搞定合议庭那三个人”、找一个和合议庭有关系的律师。 1月12日下午,株洲市天元区法院通过其官微回应称,“我院已协同天元区纪委成立调查组,对于帖文所反映的问题,正在调查核实。我院党组已经研究决定,首先停止尹丰文的职务,如果帖文内容属实,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养奸。” 记者对话实名举报者 昨日,北京青年报记者联系上发帖网友金云堂,他确认网上视频是他拍摄、由朋友代发,并向记者讲述了帖子中提到的“多次索贿”经过。 北青报:你发帖的题目是“索贿不成判有罪”,即便存在索贿,你怎么确定你无罪? 金云堂:我的这个案子始于2005年,最初是邵东县法院审理,我被判三年缓刑四年,提起上诉后,邵阳中院发回重审,因邵东县没有管辖权,最终株洲天元区法院被指定审理这个案子。在天元区法院,一审被“判三缓三”,上诉后案子因“证据不足”发回重审,当时好几个人跟我说我没罪,但最后我被判三缓三。我不相信,一个案子前后能有这样的差别。 北青报:哪些人跟你说你没有罪? 金云堂:有法院的,有检察院的…… 北青报:你认为被判有罪,和帖子中提到的法官有关? 金云堂:二审开庭前,尹丰文打电话给我让到他办公室,我去了他就说,我能拿20万块的话,他就能想法判我无罪。我也不敢得罪法官,就答应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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