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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岁男孩因与同学打架被开除 一周后在水坑发现尸体

2014-01-09 14:22  刘天庆 来源:大河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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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中旬,因与同学打架,封丘县冯村乡东王村学校学生万传浩被学校告知,必须离开学校,家长求情后,依然没有改变班主任及校长的决定,孩子一怒之下背起书包离开。一周后在学校旁边的水坑里万传浩的尸体被打捞出来。

【家长】

学校开除学生导致跳水身亡

2013年11月19日下午,封丘县冯村乡东王村学校学生万传浩的母亲被叫到学校。

“因为孩子和同学打架,班主任要把孩子开除。”万传浩的母亲张改红告诉东方今报记者,打架的几个孩子都是经常在一起玩的,关系也不错,闹个别扭就打起来了,于是,请求班主任祁东敏不要开除孩子,班主任不同意,又请求校长卢子现,校长也坚持开除学生。

“学校说开除孩子的时候,我孩子一直哭,说要上学。”万传浩母亲张改红说,无奈,只好收拾课本带孩子回家。

张改红回忆说,收拾好书包后,孩子背着书包就跑了,等自己赶回家后就已经找不到孩子了,“我就赶快找亲戚朋友帮忙四处找孩子,村里面找不到,又租了辆车到县城附近乡村寻找。”

这样的寻找直到2013年11月26日,在学校西边的坑中捞出万传浩的尸体。“我孩子才11岁呀。”提起刚打捞出尸体的情景,万传浩的父母悲痛欲绝。

【教育局】

没有开除学生学校教育方式不过分

“学校能随便开除学生吗?我孩子死得太冤了,学校要给我们一个说法。”万传浩的父母告诉东方今报记者,“学校老师及校长没有受到任何处罚,县教育局说赔给我们10万元钱就算了,我们不同意。”

封丘县教育局如何解释此事?

2014年1月3日,东方今报记者致电封丘县教育局局长何金龙,何金龙称不了解情况。随后,东方今报记者来到封丘县教育局。

“义务教育不允许开除学生,我们也不是开除学生,就是让家长带回家与学校一起教育学生。”封丘县教育局副局长王章民告诉记者,“学校为每个学生买的有校方责任险保险,针对这件事,保险公司调查后称可以赔偿10万元钱,如果协调不成的话,学生家属还可以选择走法律程序。”

“学生死亡是意外事件,谁也不愿意发生这种事,教育学生是学校、家长与社会的共同责任,学校的这种教育方式也不算过分。”王章民说,考虑到家属的心情,把老师祁东敏调到别的学校教课,“这不是对老师的处分,因为现在事情还没有结论,所以没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律师】

教师推卸义务教育应承担的责任

新乡资深律师耿岭喜认为,首先,老师让家长领学生回家教育属推卸义务教育老师应当承担的责任,而且这种教育方式过于简单;其次,老师没有权剥夺学生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老师的正确做法是将学生情况汇报给校长,请校长决定如何处理。

耿律师表示,学校及老师作为专业的教育机构和教育从业人员更应该主动承担起未成年人义务教育阶段的责任,对未成年人教育更要注重心理引导教育。□东方今报记者刘天庆见习记者马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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