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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岁男孩因与同学打架被开除 一周后在水坑发现尸体

2014-01-09 14:22  刘天庆 来源:大河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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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丘县教育局如何解释此事?

2014年1月3日,东方今报记者致电封丘县教育局局长何金龙,何金龙称不了解情况。随后,东方今报记者来到封丘县教育局。

“义务教育不允许开除学生,我们也不是开除学生,就是让家长带回家与学校一起教育学生。”封丘县教育局副局长王章民告诉记者,“学校为每个学生买的有校方责任险保险,针对这件事,保险公司调查后称可以赔偿10万元钱,如果协调不成的话,学生家属还可以选择走法律程序。”

“学生死亡是意外事件,谁也不愿意发生这种事,教育学生是学校、家长与社会的共同责任,学校的这种教育方式也不算过分。”王章民说,考虑到家属的心情,把老师祁东敏调到别的学校教课,“这不是对老师的处分,因为现在事情还没有结论,所以没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律师】

教师推卸义务教育应承担的责任

新乡资深律师耿岭喜认为,首先,老师让家长领学生回家教育属推卸义务教育老师应当承担的责任,而且这种教育方式过于简单;其次,老师没有权剥夺学生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老师的正确做法是将学生情况汇报给校长,请校长决定如何处理。

耿律师表示,学校及老师作为专业的教育机构和教育从业人员更应该主动承担起未成年人义务教育阶段的责任,对未成年人教育更要注重心理引导教育。□东方今报记者刘天庆见习记者马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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