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说: 在这里,她工作了15年,而现在却面临失业。 曹莉: 广州站客运员: 怎么能这样?凭什么炒我们?我们又没有做错事。 解说: 在这里,他工作了20年,而现在却可能被迫离开。 王祖国 广州站客运员: 因为我们干了这么久,不相信我们会没有工作, 解说: 从花样年华到人过中年,十年、二十年的工龄为何换来的却是一纸休书? 朱少伟 广州站客运员: 一下子要你走就走,年龄这么大了,到哪里去。 解说: 用工单位是有苦难言,还是在断章取义。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人劳部部长: 就是说企业继续用你们企业是违法的。 解说: 《新闻1+1》今日关注:劳务派遣为何与正式工不同? 主持人 董倩: 晚上好,欢迎您收看正在直播的《新闻1+1》。 每年的春运都是各个火车站最为忙碌的时候,尤其是像广州站这样的大站,但是今年在这个最忙碌的时候,广州站的几百名员工却面临着下岗这样的命运,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那么面临下岗命运的都是一些什么样的人,他们都是一些什么样的情况?今天我们就一起来关注他们的故事。 解说: 2013年8月,在繁忙的广州火车站,几百名广州铁路集团的工作人员突然接到了这样一份通知,他们年底到期的合同将不再续签,这意味着他们即将失去这份工作。消息一公布,炸开了锅。 广州站客运员: 维持我们的现状,继续上班下去。 广州站客运员: 客运站又可以签,我们为什么不能签? 广州站客运员: 我们整晚整晚睡不着,真的。 解说: 曹莉今年36岁,她在广州火车站已经工作了15年,此次她也在被裁员的行列,虽然日常工作仍然照做,但是下班后,她却无时无刻不在想着这件事。 曹莉 广州站客运员: 怎么可以这样,怎么能这样,凭什么炒我们?我们又没有做错事,又没有违反安全路风,又没有去多收旅客的钱。 解说: 曹莉的丈夫原是广州铁路的正式员工,然而在女儿两岁的时候,他突然被确诊患上了癌症,很快就离开了人世。生活陷入困境的曹莉母女,一度连住的地方都没有,而她的单位广州站是有自己的员工的宿舍,但这些宿舍只提供给有编织的正式员工,没有去处的曹莉,就以丈夫的名义去找单位协调宿舍。 曹莉: 我就想铁路那么多人住了几套房子,我就只是想和女儿有一个地方住而已,这就这么辛苦吗?真的是好过分。可是人家还要跟我争,说这房子是谁是谁的。 解说: 2012年6月,曹莉和女儿住进了好不容易协调下来的这间小屋,她精心收拾了房子,想给孩子一个安定的家,可现在曹莉的担心又来了,一旦失去工作,单位的房子很可能被收回去。 曹莉: 反正这工作对我真的挺重要的,我只想吃饭,只想活着,只想为女儿,我凭我自己吧,我想不知道这个节目播出来之后,会不会就是让我好一点,会不会单位领导会责备我,其实我心里都好害怕,我不知道。 解说: 王祖国也是此次被裁对象之一,他在广州站已经工作了20年,20年来,没有一个春节能和父母团聚。 记者: 你快没有工作了,你妈妈知道吗? 王祖国 广州站客运员: 她听了以后肯定不相信,因为我们干了这么久了,都不相信我们没有工作了。 解说: 几百个人就这样一边工作,一边在煎熬中等待单位的消息,他们希望单位有一天能改变主意和他们续签合同。 王祖国: 走法律的途径是想过,但是我们的能力有限,我们是最底层的,最底层的工人跟国有企业来打(官司),等于是鸡蛋碰石头。 解说: 2013年11月4日,在等待了三个月后,广州铁路集团决定继续和这几百名劳务工续签两年的合同。 主持人: 刚才在短片里面,我们认识了曹莉这样的一位36岁的广铁集团的工作人员,36岁的她已经在广铁集团工作了15年,那么在过去她曾经与单位签订过两次劳务派遣合同,第二次到期时间在去年的12月底,那么本来她应当继续签订的是一份长期的劳动合同,但是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她和她的几百位同事都被拒签了。我们来分析一下曹莉的这种情况,我们要依照的是什么法来分析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8年版的,我们来看一下,那么具备以下几种情况的,应该订立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长期合同,曹莉我们看属于什么情况,曹莉已经工作15年,这个法里面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曹莉已经具备了。 第二条跟她没有关系,我们再看第三条,连续订立了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犯错的,续订劳动合同。我们看曹莉满足这一条,也满足第三条。这种情况下广铁集团跟她不再续签了,怎么看待这种情况?那么接下来我们就要连线一位专家,来自社科院社会学所的研究员张翼先生。张翼先生,您看,刚才我们也依照劳动法比照了一下曹莉的这种情况,广铁集团有没有违反相应的法律? 张翼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 现在要看两个情况,第一个情况就是广铁集团,它用的这样一些劳动派遣合同工,它是不是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如果是这样可以的。 主持人: 这个是不是没有固定标准或者模糊标准,怎么定义都可以? 张翼: 这个不行。临时性指用工劳动合同存续期不超过六个月才算是临时性的。 主持人: 曹莉不在这一列。 张翼: 不在这一列。 主持人: 替代性? 张翼: 替代性指本职岗位上员工学习期间、休假期间采用劳务派遣工来解决工作岗位。 主持人: 曹莉很明显也不在这一列,剩下一个辅助性。 张翼: 从广铁集团这个集团性质这个工作不是辅助性的劳动工。 主持人: 三性集团都是不符合的话,怎么看待广铁集团这次不跟曹莉续签? 张翼: 把不续签改为劳动用工合同最好。 主持人: 应该进行长期签订下去。 张翼: 先把劳务派遣工这种形式结束,然后转化为劳动合同。 主持人: 您恰巧说到我接下来要问的这个问题,经过曹莉,还有百位工友这样的争取,现在对方要跟他们签订新一轮的两年期的合同,现在问题又来了,如果按照劳动合同法,刚才我念的第三款的话,你已经签订两次劳务派遣合同了,再签订的话,就是应当自然而然就是一个长期、固定的合同了,为什么这次非但不是固定,反而又变成了一个两年期了。刚才说要连续两次了,已经开始第三次了。 张翼: 这要看签订的劳动合同是跟劳务派遣公司签的,还是跟广铁集团签的,如果是跟劳务派遣公司签的,明显是错了,应该签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是跟广铁集团签的,应该签的是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是劳务派遣合同。 主持人: 曹莉到底签还是不签,签的话签下来只是两年,如果不签,不知道面对是什么命运,应该怎么办? 张翼: 如果是跟广铁集团签了两年,签下来,实际上已经完成了从劳务派遣工和劳动合同工转变。 主持人: 但是两年。 张翼: 尽管是两年,但是同工同酬现象就能够保护。 主持人: 好,谢谢您张先生,稍后会有更多的问题请教您,看完曹莉的故事,了解完她的遭遇之后,我们就想知道,在曹莉和她的工友和相关部门进行谈判,谈判到底怎么进行?作为用工方他们这么做理由又是什么?继续关注。 解说: 合同能续还是不能续,这对曹莉还有几百名广铁集团的劳务工而言,绝不仅仅只是一份工作的问题,而是一家老小未来赖以生活的依靠,这一晚当记者正在采访曹莉之时,她却突然接到了来自工会的电话。 工会: 你这样子,明天下午要开一个会,集团来人,你明天就不要过来了,你的事站里会想办法的,你别来参与了,明白我的意思吗? 曹莉: 好。 工会: 你听到我讲的话了吗? 曹莉: 我听明白了。 你看我们单位就打电话给我们,明天集团肯定下来人,叫我不要去,我不知道怎么办。 记者: 那你怎么做抉择? 曹莉: 我现在很矛盾。 记者: 你相信他们还是? 曹莉: 因为我觉得我谁都不相信,我得相信自己。 解说: 曹莉在纠结,而在劳务工岗位上工作了16年的朱少伟,同样在一次次地向上级反映情况,尽管距自己离职的日期越来越近,但她仍没有放弃。 朱少伟 广州站客运员: 这是我们广州站人劳科许科长给我发的短信,他说,老朱,股份公司很重视你们的事,下午派人劳部长来广州站和你们对话。 解说: 约谈朱少伟等人的是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的人劳部部长和公司的法律顾问。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人劳部部长: 继续用你们企业是违法的,我是跟你的劳务公司定的协议,劳务协议终止了,你们回那个单位,回你们劳协,是这么一个概念。企业这样做是没有问题的。 解说: 人劳部部长解释说,广铁集团也是不得以才做出停止续签的决定。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人劳部部长: 作为用人单位也好,广州站也好,作为我们也好,都不愿意。 广州站客运员: 都不愿意裁掉我们。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人劳部部长: 肯定嘛,按照我们说的企业要用人,劳务工相对来说,劳动用工成本低一点点,这应该来说是双赢的局面,但是这个劳动合同法把在那个地方。 广州站客运员: 你转过来不就行了?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人劳部部长: 转不了。 广州站客运员: 跟铁总申请。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人劳部部长: 现在的指标是什么?指定的相关的铁路技术学院,这是一大部分,另外就是铁路专业毕业的大学本科生,这是铁总给指标。 解说: 当朱少伟询问如何要求赔偿,同工同酬是否也应该是一个赔偿标准时,人劳部部长的回答却是这样的。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人劳部部长: 同工同酬这个概念只是四个字,不管是司法也好还是实操也好,就是我们再处理劳动纠纷实际操作也好,这四个字是没有任何量化标准。 解说: 这次谈话给朱少伟传递的信息是,终止合同是不会改变的了。然而事情发展到去年11月4日却忽然发生了转机,广铁集团改变决定,提出继续与几百名劳务工续签合同。 广铁集团人劳科科长: 你们要怀着感恩的心。 广州站客运员: 我们头一天跟你说的时候,你还告诉我们说不可能。 广州站客运员: 我们也经历了冰火两重天,我们都绝望了,真的是绝望了。 广铁集团人劳科科长: 站长连夜去汇报。 广州站客运员: 我们的站长,他还挺关心我们的。 广体集团人劳科科长: 站长是你们的贵人,是你们的恩人。 广州站客运员: 我们要好好谢谢站长。 解说: 但接下来等待他们的究竟是一份什么样的合同,会是劳务工们一直期望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在新合同中,他们期寄与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愿望又能否实现呢? 主持人: 短片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就是那位人劳科科长说的那句话,你们要怀着一颗感恩的心,让曹莉他们对他们怀着一颗感恩的心。我有点不明白了,到底应该谁对谁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呢?像曹莉和王祖国这样把15年、20年的青春汗水还有全部的精力都给了广铁集团,你们说不要就不要他们了,怎么可能让他们去怀着一颗感恩的心给你们呢?这不应该倒过来才对吗?好,我们继续连线张翼先生,刚才我不仅不明白这个感恩的心,我同时还不明白一句话,就是人劳部长说,作为用人单位,广州站也好,我们也好,都不愿意,为什么?因为是劳动合同法把在那儿,所以让我们没法用你们,这句话什么意思,我怎么就不明白呢? 张翼: 实际上是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同工同酬这样标准,如果继续使用这些劳务派遣工的话,必须做到同工同酬,这样就导致雇人的这些公司劳动方面的成本开支会有所上升。 主持人: 也就是说他们不愿意做出同工同酬的选择,所以拿出劳动法说,因为劳动法不让我们用,所以我们才这样。倒过来了。 张翼: 他是拿劳动法说事,但是实际上背离了劳动法本质这样一个内容。 主持人: 这个我明白了,另外一个人劳科科长还有一句话,他说要把曹莉转为正式员工的话,既不符合条件,又超出了铁总给他们的指标,这个是什么意思? 张翼: 所谓的转为正式工,就是转为劳动合同工,跟广铁集团签订劳动合同工,如果把这个劳动合同签下来了,就把同工同酬问题一揽子解决了。但是我们这里要问两个因素,一个就是上面的事业单位给他的这个指标是一个工资总额的指标还是一个劳动岗位的指标,如果是劳动岗位的指标,那显然这样的对话实际上自相矛盾的,如果是工资总额的指标,那这时候就是如何在同工同酬的问题面前,他们肯定会碰到一个社会责任跟利润获得之间的矛盾的心理。 主持人: 第三个疑问,您给我们解释一下,刚才人劳科长还说了一句话,同工同酬缺乏一个标准,这句话站得住脚吗? 张翼: 站不住脚,同工同酬在新的劳动合同法里规定的非常明确,第一个意思付出相同的劳动,必须获得同样的报酬,那么这个相同的劳动概念,可以是劳动派遣工跟劳动合同工如果在同一个工作岗位上,他们的劳动工资应该相同。如果企业内部没有这样一个劳动岗位,那么要参照同样一个地区里其他相同的劳动岗位来付给劳动报酬。 主持人: 也就是说人劳部长所提出来在面对曹莉他们要求的时候,所提出来的几个给出来的解释都是站不住脚的。 张翼: 都是不成立的。 主持人: 谢谢张教授,稍候继续连线您。劳务派遣,刚才我们一直在议论这样一个话题,这种制度是在什么时候产生的,是在一种什么样的背景下产生的,那么在实施它的过程当中,又有没有走偏呢?我们继续关注。 解说: 20年,一部法律可以从无到有,再到逐步完善,而20年一个人却已从青年走到了中年,王祖国的20年就这样在广州站渡过。 王祖国: 我保存的2004年前面的是手签的,就没有底的。 记者: 2004年前工资是多少? 王祖国: 2004年以前我们工资总共就420元。 解说: 1995年,我国财政实颁布了劳动法,那个时候王祖国已经在广州站工作了两年,从1993年一直到2006年,他都是与广州站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这份2007年打印出来的养老保险对帐单,可以清楚地证明在1997年到2007年的十年里,王祖国的劳动关系就在广铁集团。而那时他和工友们的身份是临时工。 王祖国: 临时工就是在单位比正式工少拿钱,活一样地干。 解说: 作为一名临时工,在不得不面对收入上差距的同时,更在为他们每一年合同的着落而担心。2006年,王祖国合同的签约方,由广州站变为广州铁路劳务分公司,签约时间只有短短一年,2007年,劳动合同法获得通过,让被劳动派遣的工作者利益得到了更好的保障。 曹康泰 时任国务院法制办主任: 为了避免用人单位滥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规避劳动合同的法律义务,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实施条例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单位也应当向该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解说: 而就在那一年王祖国合同的签约方又由广州铁路劳务分公司转为了广东省劳动协调指导中心,到了在劳动合同法正式开始实施的2008年,王祖国劳动合同的签约方里多了一个华南人力资源事务所,之后他又连续两次和华南人力资源事务所签约,合同中的工作地点都是广州站。虽然七年时间里,和王祖国签约的公司,已经和和广州站没有什么关系,但是对王祖国来说只要规律稳定,其他都可以不去计较,但是今年突如其来的解约通知让这个在广州站已经工作了20年的人变得不知所措。 王祖国: 我其实想他们铁路早给我们辞退就好了,因那时还年轻嘛,现在这么大年龄了,去哪里找工作。年龄大了,他们不要。 解说: 一个国企的派遣员工是否就应该被这样的对待,翻看劳动合同法我们没有找到一条适合当前解约的理由。而2013年7月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中再次提及的,用工单位应该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待劳务派遣人员的规定。在这个时候更是成为了遥远的目标。 主持人: 当我们今天了解完了曹莉还有像王祖国这样个体的命运之后,我们不防再从整体上来了解一下劳务派遣到底是一个多么大的群体。那么根据2011年经济观察报的引用,他们引用的是全国总工会的一个数字,是全国劳务派遣人员的总署是六千多万,主要集中在公有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部分央企,甚至有超过2/3的员工都属于劳务派遣,这是一个多么庞大的群体,接下来我们继续连线张教授。我们看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劳务派遣,为什么有这么多的企业,尤其是一些国有企业甚至央企,还有机关事业单位,尤其是他们,更愿意使用劳务派遣? 张翼: 长期以来我们国家企业内部存在两种身份制,一种是正式工,一种是临时工。那么把临时工像王祖国这样的,在2007年停止以后,那么2008年元月1日开始实施新的劳动法以后,我们说,他们转变为劳务派遣工的这种变相的形式又进入到企业,所以很多国有企业,真正不是减员增效,而是还员增效,就是把原来的老职工,这样一些社会包袱甩给了国家,把用人方式,用临时工转变为劳务派遣工方式,节约劳动成本的方式,使得央企增加了它的效率,但是这个效率在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当中,尤其同工同酬部分这个条目执行过程当中穷途末路,走到头了。 主持人: 谢谢您给我们带来的解释,同时感谢观众朋友收看今天的节目,再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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