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监察部通报5起危害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典型案例
2014-01-09 07:25 欧阳开宇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黄晓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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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1月8日电 (记者 欧阳开宇)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8日公布5起危害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典型案例。官方要求,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民众“舌尖上的安全”。 消息称,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央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政策举措,不断加大监管力度,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提高,但仍有一些地方发生了食品质量安全事件,严重危害民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对此,监察部组织力量专门进行重点督办,有关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及时进行查处,给予46名责任人员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8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安徽省萧县大量制售病死猪肉失职渎职案是被公布的典型案例之一。该县不法商贩收购病死猪肉销往安徽、河南等地加工成熟食后,批发销售到多地零售点和菜市场。至案发时共加工病死猪肉5万余斤,非法获利8万余元人民币。 针对监管不严、失职失察问题,安徽监察厅责成萧县政府、青龙镇政府分别向宿州市政府、萧县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萧县原副县长等1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山东省潍坊市峡山区生姜种植违规使用剧毒农药失职渎职案亦被公布。该案件中,峡山区管委会、王家庄街道和当地农业部门存在监管不力、检查不严问题。峡山区管委会副主任等9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同时被公布的三起案例还有,山东省阳信县制售假羊肉失职渎职案、江苏省东海县康润食品配料有限公司非法制售“地沟油”失职渎职案、山西省孝义市金晖小学学生集体腹泻事件失职渎职案。 监察部要求,强化执纪监督,建立更为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失职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责任人员实行最严格的责任追究。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甚至搞权钱交易、充当不法企业“保护伞”等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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