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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车事:北京购法院拍卖车无需指标 天津限购

2014-01-05 12:34: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曦   我来说两句

 

  1月1日 中新网天津今起实施摇号和拍卖购车政策 拍卖底价1万元

今天,天津市交通港口局和天津市公安局联合发布的《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生效,标志着天津正式实施摇号和竞价购车政策。

记者了解到,今年天津市小客车指标增加10万个,按月分配。同时买新能源车也需摇号,全年新能源车指标1万个,竞价(即拍卖)指标4万个,不过竞价者需缴纳2000元保证金,每个竞价指标设保留价1万元,不设最高限价。

《办法》中规定,天津市本市机关、事业单位一律不再新增公务用车指标,更新小客车应当按照规定申请办理更新指标。社会团体、企业及其他组织和个人新增、更新小客车应当申请小客车指标。

增量指标以12个月为一个配置周期。每个周期配置额度为10万个,按月分配,不得跨周期配置。增量指标按照1∶5∶4的比例配置,即:每个配置周期内,以摇号方式配置新能源车增量指标为1万个,以摇号方式配置的普通车增量指标为5万个,以竞价方式配置的普通车增量指标为4万个。其中,单位增量指标占配置额度的12%,个人增量指标占配置额度的88%。

《办法》中指出,个人只能获取一个申请编码,单位可依据纳税额度获取不同的申请编码数量,但是一个申请编码只能选择一种指标配置方式。单位和个人申请退出增量指标配置的,应当在增量指标配置当月20日之前提出。需要改变申请类型或者配置方式的,应当退出原申请后重新提出申请。每月9日之后提出的申请,纳入次月指标配置。

《办法》中规定,拥有申请指标资格须是本市户籍人员、。驻津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或者持有效身份证明并在本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以及持有效本市居住证或者暂住证,并在本市连续两个年度以上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参加指标申请需已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或者名下小客车在本市均登记为强制注销、未持有有效的小客车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领资格。两年内如有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增量指标的不得参加。

《办法》中指出竞价机构应当在每月18日之前发布增量指标竞价公告。公告应当包括投放指标数量、竞价时间、报价和缴款方式以及其他有关事项等内容。  申请参加竞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竞价公告规定的时间、方式和要求参与竞价,并在提出申请后,按照竞价公告规定的时间、方式和要求,以每个申请编码2000元的标准缴付竞价保证金。每个竞价指标设保留价1万元,不设最高限价。

《办法》中介绍,竞价采取网上报价方式进行,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成交原则。当次增量指标投放数量内,按照竞买人的最终有效报价金额由高到低依次成交;最终有效报价金额相同的,按照报价时间先后顺序依次成交。竞买人报价金额和时间以竞价系统记录为准。竞价公告规定的竞价时间截止后,竞价机构应当按照竞价成交原则计算出竞价成交结果,及时向买受人公布竞价成交结果,并由公证机构依法予以公证。

买受人竞价成交后应当在竞价公告规定时间内缴清竞价成交相关款项。竞价机构应当按照竞价公告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向竞买人全额退回竞价保证金本息。买受人未按照竞价公告规定缴清竞价成交相关款项的,竞价保证金本息不予退还,全额缴入市本级财政,专项用于城市公共交通事业支出。

《办法》中提到,单位和个人名下在本市正常登记的小客车被盗抢,公安机关立案满12个月仍未追回,并已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系统登记被盗抢状态,可在此后6个月内直接申领其他指标。指标有效期为6个月且不得转让。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

按照《办法》规定,个人名下有两辆以上小客车的,只有一辆可以直接取得更新指标。其他需要更新的小客车须通过竞价方式取得更新指标。例如,如果自己需要置换新车只能有一台车可以置换,另一辆车置换新车需要通过竞价获取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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