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安徽泗县警方认定:坠楼人社局长属自杀身亡

2014-01-03 13:16  杨玉华、周畅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新华网合肥1月3日电(记者杨玉华、周畅)3日上午,安徽泗县公布了坠楼身亡的泗县人社局局长陈兆才的遗书部分内容,据悉,遗书中称:“我的死没有受到任何外力的影响,完全是自我选择”。综合调查情况,泗县公安局3日认定死者陈兆才坠楼死亡一事属于其自杀行为。

2日下午,网传“安徽泗县人社局局长坠楼身亡”,引发舆论关注。记者从泗县获悉,安徽泗县人社局局长坠楼身亡情况属实。记者获悉2014年1月1日21时54分,泗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国土资源局大楼后有人坠楼(泗县人社局在该大楼办公)。

接警后,指挥中心指令辖区开发区派出所网格巡逻警力赶赴现场,同时向值班局领导汇报。泗县公安局局长有关负责人带领指挥中心、刑警大队民警赶赴现场。经初查和现场勘验,死者为泗县人社局局长陈兆才(男,1965年6月21日出生),系当晚从办公大楼坠楼死亡。

经公安机关调查走访和现场勘验,陈兆才死前在其办公室内留有一封遗书,遗书中称“我的死没有受到任何外力的影响,完全是自我选择”。综合调查情况,泗县公安局1月3日认定死者陈兆才坠楼死亡一事属于其自杀行为。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