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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科学制定单独两孩实施方案 落实备案制度

2014-01-02 20:56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锦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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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月2日电 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消息,2日,国家卫计委召开会议,要求各地要科学制定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方案,落实备案制度。

国家卫计委李斌主任主持会议,学习传达《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中发〔2013〕15号)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审议通过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的通知》。

会议指出,我国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有效控制了人口过快增长,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促进了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社会进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中央从我国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作出了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战略部署,体现了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积极探索符合我国实际的人口发展道路的决心。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对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谐社会构建和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是今后一个时期卫生计生系统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精神,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一票否决”制,组织协调好各方面的力量,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地卫生计生部门要深入学习宣传《意见》和《决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按照总体稳定、城乡统筹、分类指导、协调发展的原则,稳妥扎实有序地组织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切实把中央的重大决策落实好。

会议要求,各地要科学制定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方案,落实备案制度。加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建设,做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期保健、助产和计划生育服务。巩固和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队伍,坚持行之有效的服务管理措施。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妥善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问题。依法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严肃查处政策外生育特别是多孩生育。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加快实现县乡级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等个案登记信息交换与共享,建立健全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防止生育水平出现大的波动。各省(区、市)卫生计生委要将贯彻落实《意见》和《决议》的情况及时向国家卫生计生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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