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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10岁女童偷钱被父亲送派出所“自首”

2014-01-02 10:34   来源:西安晚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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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9日早上7点30分,宁波市鄞州区石碶派出所的卢警官出警时,发现派出所台阶边上站着一个小姑娘,天气很冷,小姑娘脸冻得发紫,但她低着头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卢警官问了好几遍“小朋友你有什么事”之后,小姑娘才慢慢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纸条递了过来。这是一张作业纸,上面歪歪扭扭写着几个字:“如果我再偷钱买东西,就去派出所永远不要回来了。”落款是某某同意。

望着眼前这张纸条,卢警官糊涂了。卢警官便将小姑娘带到接警大厅,询问出了个大概。

小姑娘姓林,今年10岁,在石碶一所小学读三年级。小林说,自己之所以会出现在这里,是因为偷了家里的钱。

这张保证书是小林之前给爸爸写的。这几天她又偷了家里的钱,于是早上6点多,爸爸就叫她起床,把她送到石碶派出所让她自己和民警叔叔说清楚。

“布置”完任务,林先生回家了,小林不敢走到里面去,就这样挨着冻在派出所台阶上站了1个多小时。

据《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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