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北京市纪委:领导干部两节违纪将被点名曝光

2014-01-01 07:23  陈荞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陈玮 陈瑜辉  
分享到:

京华时报讯(记者陈荞)昨天,北京市纪委发通知称,要求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带头厉行勤俭节约、移风易俗、文明过节。市纪委同时公布12388举报电话,要求对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市纪委要求,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北京市十五条实施意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带头厉行勤俭节约、移风易俗、文明过节。

通知对两节期间明令禁止的行为作出具体规定,包括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公车私用,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参与赌博活动。

市纪委表示,对于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链接

举报方式

市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12388举报网站:www.bjsupervision.gov.cn举报信箱: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九号市纪委信访室(北京市人民政府举报中心),邮编100161。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