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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称中国粮食发展战略到新关口 必须进行改革

2013-12-30 07:38  孔祥智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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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人口大国的粮食安全

目前我国的粮食发展战略、粮食流通体制已经到了一个新的关口,必须进行重大改革

刚刚闭幕的201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再次把粮食安全放在农业现代化的首要位置,强调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这对于确保13亿人口大国的吃饭问题具有重大意义。

国家统计局日前公布,2013年我国粮食总产量达到60194万吨,比上年增长2.1%,实现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十连增”。与此同时,糖棉油、肉蛋奶、果蔬茶、水产品等其他重要农产品也全面发展,成功打破了“粮经消长”的传统格局。归纳起来,导致“十连增”的原因主要有三个。

一是技术进步导致粮食作物单产的增加。十年间,单产提高因素对“十连增”的贡献率超过65%。伴随着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融合等综合集成技术体系的应用,我国已经在高产品种、栽培技术、农机化水平方面形成了有效的技术示范和推广体系。

二是政策到位调动了生产者的积极性。到2012年,国家财政支农投入累计超过5万亿元。从2002年开始实施大豆良种补贴至今,以“四大补贴”为核心的农业补贴体系基本形成。农业保险、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土地整理等各个方面的投入不断增加,农业的基础地位越来越牢固。

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育使农业产业逐渐成为“体面的职业”。截至今年6月底,承包土地流转面积达到3.14亿亩,经营耕地面积在30亩以上的农户有891万户;家庭农场达到87.7万家,平均经营耕地面积达到200.1亩,他们的经营收入大大超过一般农户,成为“最体面的农民”。土地流转并形成连片种植后,土地实际使用面积由于平整而能够多出5%~10%;种粮大户和粮食专业合作社的经营效率分别比一般农户高1.5倍和2.1倍。这就大大提高了粮食的生产效率,从而使粮食产量在“十连增”的同时跃过12000亿斤大关成为现实。

在农业取得“黄金十年”成绩的同时,农业生产面对着新形势,出现了新变化。一是三大主粮全部纳入政府保护范围后,在有效保护农民利益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负面效应。包括近十年来,三大主粮价格每年以5%~10%的幅度上涨,十年来只涨不跌,在配置粮食资源上市场机制完全不起作用;延迟了农业结构调整的进程;粮食储备居高不下,周转困难,使财政背上了沉重的包袱等。二是农业环境问题日趋恶化。1998~2009年,全国单位耕地年均化肥施用量由315公斤/公顷增加到444公斤/公顷,为增加粮食产量作出一定贡献的同时,长期过量使用造成耕地贫化、土地板结和水土流失。农药也是如此。目前,农药的副外部性开始逐渐显现,如导致虫害暴发,对人类和畜禽形成健康威胁。粮食产业必须转变发展方式才能实现绿色化、安全化和可持续。三是主粮进口趋增。近年来,除了大豆外,小麦、玉米、大米的进口量每年都在增加。这说明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我国城乡居民的消费水平增长很快。同时,目前玉米和大米的国内价格已经高于国际价格15%~25%,如果这一比例持续下去,则会持续出现一方面国内库存大量积压,另一方面进口剧增的现象,不仅造成浪费,还增加了财政负担。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目前我国的粮食发展战略、粮食流通体制已经到了一个新的关口,必须进行重大改革。

第一,改变粮食供给的策略。尽管我国粮食连续十年增产,但供求仍是“总量紧平衡、结构性紧缺”,国内需求的外贸依存度越来越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改变粮食供给策略,在“立足国内、确保产能”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国际市场,“适度进口”,满足国内日益增长的食品需求。关键是必须打造我们自己的农产品贸易航空母舰,使其在国际市场上有一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把农产品进出口的主动权掌握在我们自己手里。第二,改革农业补贴制度和最低收购价格制度。可以保留存量,改革增量,新增补贴向土地经营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倾斜。同时,在保障种粮农民基本收益的前提下,最低收购价格的改革方向是市场化。第三,加大力度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首先,建立家庭农场制度。自2012年起,农业部门就在全国很多地方建立了家庭农场试点,目前已经基本成熟,建议农业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联合起来建立家庭农场制度,并和金融部门联合起来解决家庭农场贷款和保险等问题。其次,推进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发展。作为农民合作社的组成部分,土地股份合作社是由农民以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入股而形成的,在东北、华北等地区,主要由农机合作社发展而来,其运作方式和“生产在家,服务在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完全不同,因此,应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框架下,设计农民股份合作制度,包括入股和分配的办法,使土地股份合作社有法可依。第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体制改革。从长期看,解决粮食问题的出路在于科技创新。目前,我国的主要科研力量在高校和科研机构,作为技术创新主体的企业所拥有的科研力量严重不足,因此,要按照中央要求,加快科研成果和要素向种业企业流动,使企业尽快成为技术创新主体,打造能够和孟山都、先锋等世界种业巨头抗衡的民族种业。□文/孔祥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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