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启动单独两孩地方立法程序 有望明年3月实施
2013-12-30 07:17 余荣华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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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正式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地方立法程序。按目前计划,如果法规修订顺利,明年3月1日起,北京“单独”家庭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如何依法推进“单独两孩”,提早应对新政策可能带来的冲击?北京的进展对其他城市有何借鉴意义? 低生育水平长期稳定,北京具备实施“单独两孩”条件 12月27日,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审议。 该修正案草案由北京市政府提请审议,内容为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情形的第二项“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同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立法程序,本次常委会会议进行的是修正案一审,明年2月将进行二审并表决,如果通过,将在明年3月1日正式实施,并及时完善相关政策。 北京市人口计生委主任刘志说,调整完善生育政策顺应群众期盼,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有利于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有利于保持合理的劳动力数量和结构,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统计显示,北京市低生育水平长期保持稳定,2011年起,北京劳动年龄人口增幅开始放缓,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人口红利”趋弱,具备启动实施“单独两孩”的条件。 根据分析和预测,政策实施后,北京市生育率将在短期内显著回升,但在达到高峰后又会逐步稳定。 政策实施前5年,将多出生28万人 北京的一项抽样调查显示,独生子女家庭60%—70%有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意愿。 据预测,“单独两孩”实施后,从2014年开始的5年中,北京会出现生育率短期显著回升,累计将比政策不变的情况多出生28万人左右,其中政策出台后的第五年,出生人口达峰值24万人,此后逐步下降。 为防止集中扎堆儿生育,北京市此次没有修改条例其他条款。满足“单独”条件的家庭,要生育第二个孩子,仍需满足“女方生育时满28周岁,或距生育第一个子女的间隔超过4年”的条件,以实现政策的平稳过渡。 刘志表示,北京市政府将积极倡导合理生育间隔,严格审批程序和要求,防止出现短期生育堆积。 对卫生、教育等公共资源的需求将显著上升 生育率短期显著回升,意味着对卫生、教育等公共资源的需求也将出现一个显著上升的阶段。 对此,北京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建议,启动“单独两孩”政策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确保政策衔接。同时,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孕妇围产、婴幼儿保健等医疗服务保障,合理规划和配置入托入学等方面的公共服务资源,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据统计,2013年全市助产机构共127家,其中三级41家,二级73家,一级13家。各级助产机构产科核定床位数共计4466张,基本可以满足孕产妇分娩需求。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结构性的,即三级医院人满为患,二、一级助产机构利用率不足。 北京市卫生局介绍说,针对新政策后分娩量会进一步增加、高龄产妇和高危妊娠增多的情况,将扩增产科床位比重,加大急救设备配备,同时完善转诊工作,逐步形成一级、二级助产机构以接诊正常和低危孕产妇为主,三级医院以接诊高危孕产妇为主的格局。 此外,全国各地“单独两孩”政策也将陆续实施,如果考虑到外地户籍人口的在京生育,北京公共资源所受压力将更大。 将适时调整相关奖励扶持政策 北京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在审议“单独两孩”政策的意见中提出,市政府要尽快调研、测算和论证计生奖励扶助等政策,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消费水平等,科学制定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和经济帮扶政策措施,特别是要建立完善实行计划生育的老年人群的奖励扶助制度。 例如,每月5元的独生子女费已经执行近30年。对此,北京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秀芳说,北京现行《条例》是从2003年开始实施的,执行到现在已有很多年,部分条款也与首都经济发展形势有不相适应的地方。待条件成熟后,将适时启动对《条例》的整体修订。 针对“单独两孩”政策的其他影响,北京市相关部门已经开展了风险评估分析,并制定了防控预案,确保政策顺利实施。本报记者 余荣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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