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谈土地承包经营权“再分离”
2013-12-29 20:25 王立彬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锦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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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中不断创新 记者:如何认识“变”与“不变”的统一? 孙英辉:二次分离是在农村经济不断发展背景下,适时调整土地产权关系,改善土地资源分配结构的内在要求,是农村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而产生的变革。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作用于生产力。坚持和发展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要不断适应农村社会生产力发展,调整生产关系。土地权利是因土地利用而发生的人们之间经济关系的法律反映。经济利益关系日益变化,土地权能划分就日益细致,地权类型就日益增多。 土地承包经营权包含“承包”和“经营”两个要素,由土地承包经营权派生出承包权和经营权。承包人可以转包、出租等方式让与土地经营权,同时不改变土地承包关系。 记者:此举是否体现了我国“三农”工作的连续性? 孙英辉:维护和发展农村承包经营权,是我们党和国家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立足点。从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到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再到此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核心是坚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魂”。任何主体都不能取代农民家庭的土地承包地位。不论承包经营权如何流转,所有权都属于农民集体,承包权都属于农民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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