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重点地区部门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
2013-12-28 07:34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陈玮 黄晓夏 |
分享到:
|
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27日表示,审计机关将进一步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力度,统筹安排好审计计划,坚持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对重点地区、部门、单位及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刘家义是在27日召开的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做上述表示的。 “进一步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力度,促进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刘家义在部署明年审计工作时说,要力争在经济责任审计的深度和质量上有新突破,把债务管理、民生改善、环境治理、生态效益、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评价内容,并对“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行问责追责。 今年以来,全国共对2.6万多名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领导干部负有直接责任的问题金额230多亿元,62名被审计领导干部和135名其他人员的问题被移送司法、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国家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1999年,我国在国际上率先开展了对各级各类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目前已累计审计领导干部约50万名。 |
相关阅读:
- [ 12-27]审计署:2013年审计公职人员2.6万 问题金额超230亿
- [ 11-15]审计署回应审计与纪委合署办公建议:需从长计议
- [ 11-13]香港审计署公布特区政府“账单”
- [ 09-29]“地方债几乎翻番”审计署称报道不实
- [ 09-28]审计署把脉地方债 称债务较两年前几乎翻番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