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下午,四川眉山市彭山县两根乌木在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拍卖,最终以65000元人民币的价格成交。这是彭山首次公开拍卖乌木,拍卖所得资金将全部上缴财政。 乌木,又叫阴沉木,是埋入淤泥中的部分树木,经上万年炭化过程形成,有“东方神木”和“植物木乃伊”之称。据了解,这两根乌木,一根重达8吨,另一根重0.5吨。8吨乌木于2012年在岷江河道里被一位开船师傅发现,今年年初,当地政府将其打捞上岸。 彭山县国资局负责人王建军介绍,当天拍卖的两根乌木由于在河道中发现,而被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的范畴。“目前关于乌木的归属还没有定论,但彭山乌木是在河道内发现,我们把它作为国有资产纳入管理。通过鉴定和评估,按照正规程序,我们将它对外进行公开处置。” 以65000元的价格拍到乌木的竞标者帅先生表示,他会将这两根乌木放置家中收藏,暂不考虑其它的因素。 近年来,四川频现“天价”乌木,并在各地引发一连串争夺乌木的纠纷。其中,引起全国法学界、舆论界争议最大的四川彭州天价乌木事件尤为大家关注。 2012年2月,彭州村民吴高亮在家门口的河道边发现一批乌木,后经鉴定该树种为金丝楠木。彭州市通济镇认为乌木属国有,吴高亮则认为“先占着先取得所有权”。2013年6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了原告吴高亮和姐姐吴高惠的上诉,维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 12月13日,吴高亮在北京与最高人民法院进行了约谈,法官和吴高亮确定明年4月22日,“到时候确定立不立案。”吴高亮至今坚持自己仍有胜算,“尽管这次彭山乌木进行公开拍卖,但也不影响我的案件。” 吴高亮告诉记者,近年来,不仅在四川,在全国各地都有很多类似的案件,但像他这样坚持把官司打到底的很少,“目前还没有一件案例确定是归个人所有,就算归国家所有,也不应该归政府所有。” 据此前的网络调查,有76.4%的网友认为乌木“不是文物,谁挖到谁得”;有14.4%的网友认为“没规定,说不准”;有9.1%的网友认为是“国家所有”。 不仅在舆论界,法学界对此也有诸多讨论。有专家认为,不能把土地承包权和所有权混为一谈,在吴高亮承包地中发现埋藏物,应归国家所有。也有专家认为,关于乌木所属性质的界定目前并不清楚,还有待讨论。 北京市律师协会物权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洪范广住律师事务所律师原森泰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对于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的权利归属,各国在法律规定上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多数国家规定发现人有限取得埋藏物所有权。第二种则是中国和前苏联等少数国家规定的归国家所有。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金明认为,乌木是否属于国家所有,在法律也还是空白。“我个人认为乌木与矿产类似,那么应该属于国家所有,但乌木又不完全等同于矿产,现在乌木的归属在法律上也有待探索。”(完) 记者 殷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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