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一轮财税改革开局
2013-12-26 20:15 韩洁、高立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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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2月26日电(记者韩洁、高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新一轮财税改革做出重要部署,并明确提出到2020年,要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此间举行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表示,未来7年,要实现全会确定的财税改革目标,时间紧迫,财政部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 2014年是新一轮财税改革开局之年,今年将重点推进哪些改革?记者梳理了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透露的重要信息。 预算制度改革:增进透明度 提高效率 面对日益庞大的国家“钱袋子”,如何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打造“透明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无疑是下一步改革的“重头戏”。 楼继伟明确表示,2014年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方面,要深入推进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同时,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在推进预算透明方面,他指出,明年要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 针对外界关注的“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等新表述,他解释说,前者主要是研究编制三年财政规划,对规划期内一些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要研究政策目标、运行机制、评价办法,并强化其对年度预算的约束,提高财政政策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后者则是将审核预算的重点由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硬化支出预算约束。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弱化对收入预算的考核,促进税收依法征管。 税收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 税收制度改革一直是外界关注的财税改革热点,楼继伟指出,要加快营改增改革步伐,明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改增试点;明年1月1日起,实施鼓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发展的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积极稳妥推进其他税制改革。 此外,他提出,明年还将全面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凡不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政策一律停止执行。税收优惠政策统一由专门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今后原则上不再出台新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体制改革:深入研究 积极推进 在财政体制改革方面,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对此,楼继伟指出,在转变政府职能、合理界定政府与市场边界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共事项的受益范围、信息的复杂性和不对称性以及地方的自主性、积极性,合理划分中央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在明晰事权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中央承担中央事权的支出责任,地方承担地方事权的支出责任,中央和地方按规定分担共同事权的支出责任。 此外,在谈到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各级财政部门如何积极稳妥地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时,楼继伟提出了“区分情况、分类推进各项财税改革”的改革思路,明确对方向明、见效快的改革,要加快推进;对涉及面广的改革,抓紧研究提出改革方案,适时加以推进;对认识还不深入、但又必须推进的改革,要大胆探索;对一些需要推进的制度性建设,需要修改完善法律的,也要加强研究、尽快启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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