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广东社会抚养费11亿元"糊涂账"是否真有"猫腻"?
2013-12-26 19:03 叶前、陈寂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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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涂账”的背后是厘不清的责任 今年以来,各省级计生部门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和媒体追着要“晒”超生罚款账本,10多个省份相继公开了2012年的征收额。无一例外,都是干巴巴的一个大数,对如何收、标准几何等等一概不说。面对动辄数以亿计的罚款,这样的公开显得“有点敷衍了事”。 但这一数字到底该由谁公布,怎样公布?相关的责任亟待厘清。 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社会抚养费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征收,各地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全部上缴县级财政。 中山大学公共预算学副教授牛美丽说,据此,县区以上的地级市和省级财政并没有收到社会抚养费,也没有花这笔钱,社会抚养费的法定主体是县级政府,因此也是这笔费用收支情况公开的责任主体。 之所以很难从各省的大数看出一个地方到底计生执行情况如何、罚款几何,还在于各地的标准不一。《办法》规定,以当地居民年人均收入为参考,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超生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具体征收标准由省级确定。 现实中,超生一孩一般为当地年收入的2至8倍,弹性空间非常大,超生两孩则更有弹性,上海是3至10倍,而北京等地是6至20倍。同在广州市,2012年,越秀区超生一孩罚款是31.4万元,番禺区则是24万元。 专款专用?财政统筹?罚款到底哪里去了? 今年上半年广州市社会抚养费入库数3.1亿元,公众一直在追问这笔钱的去向。广州市财政局在给记者的答复中称,社会抚养费作为行政性收费收入中的一项子收入,由区财政部门负责征收,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全部纳入区地方财力统一使用,作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一部分,统筹用于同级财政计生支出。 牛美丽解释道,简单说,这笔钱收由县区收,花还是县区花,进入县区财政大盘子后,不好说它具体花在哪。比如,财政收入总共收了100元,有1元是社会抚养费;花了100元,有计生的、有教育的、有给人员发工资的等等,那这1块钱到底花在哪,确实不好说,就好比收了100元的个人所得税,最终具体花到哪也没办法“精确定位”。这就是财政统筹、收支两条线的意义。 一些社会人士建议,社会抚养费应该独立核算,专款专用。对此,财政部门表示,国家财税总的原则就是“收支两条线”,这实际上就是防止部门利益冲动乱收费。在财政预决算中所说的“专款专用”,是指财政大盘子统筹支出列明支出项目的,比如100万元专项用于扶贫,这笔钱就只能用于扶贫,但某笔收入不存在专款专用的问题。 实际上,公众之所以有质疑,是因为包括社会抚养费、交通罚款在内的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往往存在各种不合理收支现象,有的甚至还与部门福利挂钩。因而,在社会抚养费收支过程中,政府相关责任主体应主动将各地征收标准公开,压缩罚款弹性空间,开罚单一视同仁,最终实现收支状况的“公开上墙”,以回应社会公众的严重关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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