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改进贫困县考核机制 研究建立重点县退出机制
2013-12-26 06:56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陈瑜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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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国务院关于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永富在报告中表示,从2010年至2012年,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近6700万人。 扶贫取得新进展 2011年,党中央、国务院制定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同时将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作为新的国家扶贫标准,比原标准提高92%,并把连片特困地区作为扶贫攻坚的主战场。 扶贫投入连年增加。据刘永富介绍,2011年,中央综合扶贫投入2272亿元,同比增长40.4%;2012年达到2996亿元,同比增长31.9%。2012年,28个省(区、市)本级财政安排专项扶贫决算资金达到164.5亿元,比上年增长62.4%。 在全面扶贫的基础上,新阶段的扶贫更加注重突出重点,确定了易地扶贫搬迁、就业促进、革命老区建设、扶贫试点等重点工作。 在各方面努力下,扶贫取得新的进展。2010年至2012年,农村贫困发生率从17.2%下降到10.2%,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从3273元增加到4602元,年均增长18.6%。 扶贫任务仍艰巨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 来自国务院扶贫办的统计数据显示,到2012年底,我国贫困人口仍有近1亿人,其中贫困发生率超过20%的有西藏、甘肃、贵州、新疆、云南和青海6个少数民族比例较高的省(区)。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为4602元,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58%。 经济发展存在差距的同时,社会事业也存在着不小的差距。刘永富说,重点县农民医疗支出仅为全国农村平均水平的60%,不少农民有病不能及时就医。 刘永富表示,要从根本上改变贫困地区面貌,帮助贫困人口脱贫致富,还很艰巨。 扶贫机制待改进 扶贫开发机制亟待改进,扶贫开发政策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如何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发挥政府和市场两方面的作用,将是下一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思路。”刘永富在报告中重点阐述了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工作的安排。 刘永富说,下一步将改革创新扶贫开发机制,通过改进贫困县的考核机制,引导贫困地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工作重点放在扶贫开发上,研究建立重点县退出机制。此外,还将推动精准扶贫,建立全国扶贫信息系统。 有关部门还将研究完善“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进一步强化扶贫政策,逐步增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 此外,农村扶贫开发法已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2013年立法工作计划,农村扶贫开发制度建设将获得法律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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