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很多市民都拥有很多积分卡,例如不同商场的购物卡、酒店消费卡、手机充值积分等,这些积分大多数都是在平时的日常消费中,由商家鼓励二次消费赠予而来。年关将至,不少消费者开始集中兑换卡中剩余积分,不过在兑换过程中,却遇到积分清零的问题。 记者了解到,时近年底,不少商家都会将消费者的购物卡中余留的积分清零,如果消费者没有及时进行积分兑换,那么2014年1日1日后,辛辛苦苦积攒一年的积分将不复存在。 消费者反感清零制度 年底为花掉积分“被消费” 如今,多数消费者都拥有至少一张积分卡,多数消费者表示知道积分有清零制度,但对于每张卡具体的积分保存年限却知之甚少。“每年年底的时候都会有很多商场以短信的形式通知我,卡内的积分将被清零,让我及时去商场兑换商品,不过也有不通知的,年底一过就直接将积分清零了。”消费者黄小姐说道。 为了不让这些积分白白流失,不少消费者年底开始忙着游走于各大商超,力争能够享受到实惠,花掉积分。然而,这样往往造成更多不必要的消费,造成“被消费”。“一年攒了一万多分,如果年底没有花掉,明年就清零了,太亏了,就想着赶紧用掉,买的东西大多是为了消灭积分,实际上没有几样是想买的。”黄小姐如是说。 在采访中,记者还发现很多消费者都拥有屈臣氏超市的会员积分卡,不少消费者反映从未收到屈臣氏积分清零的信息。 据了解,屈臣氏的会员积分卡为两年一清零,其官网会员专区有一则“2012年积分将于2013年底清零”的公告。记者致电屈臣氏客服,客服人员告诉记者:“屈臣氏的会员卡是两年进行一次清零,并且会通过电子邮件、短信、店面服务人员等三种形式进行告知。对于没有收到通知短信的消费者,可能是由于消费者现在使用的电话和当初办理会员卡时预留的电话不同所造成的。” 对于年底会员卡积分清零制度,不少消费者都表示对于将一年辛辛苦苦攒的积分清零很反感,但同时也很无奈。“商家通常都会以积分为鼓励消费者二次消费而赠予的为由,对积分清零进行解释,我们为了那一点积分投诉也不值得。”李先生说道。 淘金币也过期 中消协专家:积分清零属“霸王条款” 不只是购物卡在年底遭遇清零危机,淘金币也不能幸免。 “我平时喜欢网购,一年的淘宝账单有4、5万元,淘金币攒了不少,最近却发现淘金币也会过期。今年12月31日24点就会有好几百的淘金币过期。”经常网购的王小姐向中新网生活频道记者抱怨道。 记者在淘宝网服务中心的常见问题中发现,目前淘宝通行的淘金币规则为淘金币自领取后有效期为1年,每年的6月30日和12月31日为统一的过期日。如获取的时间为2012年6月30日之前,则过期时间为2013年6月30日;若获取时间为2012年6月30日之后,12月31日之前,则过期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 中新网生活频道记者随即采访到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其坦言:“会员卡积分制一般是商家用来吸引消费者二次消费的手段之一,而对积分设置有效期则属于对消费者的‘霸王条款’。同时,如果商家在对会员积分进行清零之前,没有履行告知义务,是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的,消费者可以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商家通知消费者的形式可自行决定,没有法律要求。不久之前,北京工商部门已经就餐饮业存在的‘霸王条款’进行治理,相信未来对于更多地消费中存在的问题,也将会进行治理。”(中新网生活频道)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