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截图 12月21日,在南充市顺庆区辖区交警直属一大队发生一起无证醉驾嫌疑人在醒酒室引发火灾的死亡事故。 据顺庆公安微博介绍,经初步调查,当日1时许,交警直属一大队接到群众报警后,依法传唤交通肇事逃逸人员黄某,经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其酒精含量为183毫克/100毫升,属醉酒状态,随即依法将其带到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提取血样进行乙醇浓度检测。 经信息查询,黄某系无证驾驶。3时22分,民警将黄某带回大队送入醒酒室醒酒。黄某在醒酒室内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醒酒室墙体的软包装材料,引发火灾。3时36分,值班民警发现后立即施救,并拨打120和119。医务人员赶到现场时,确认黄某已经死亡。 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记者杨斌) |
相关阅读:
- [ 12-18]无证醉驾摩托撞了人 竟冒用弟弟名字
- [ 12-16]男子无证醉驾酿车祸 谎报其弟弟名字被识破
- [ 12-16]男子无证醉驾酿车祸 谎报其弟弟名字被识破
- [ 12-16]无证醉驾还停车围观民警查酒驾 福州长乐一男子被拘
- [ 10-16]男子无证醉驾摩托被查处 快到手的小车驾照飞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