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温州12月18日电 (记者 张茵)12月17日上午在温州市行政中心3号门门口1人自焚事件,经警方初步调查系因辞职引发劳资纠纷。 12月17日上午10:05分,温州市行政中心3号门门口突然有1人自焚,保安人员和民警立即予以制止并送医院抢救。经医院初诊,伤者烧伤面积50%左右,暂无生命危险 经警方初步调查,该自焚人员姓石,男性,汉族,34岁,系温州瓯海宏印包装有限公司工人,石某与其女友刘某均为2013年7月入职宏印包装,用工合同签到2014年1月底。 12月15日,两人向公司提出辞职,并要求结算尚未发放的1个半月工资,公司方面提出临时辞职违反用工合同规定,同意先让其中一人辞职并结算工资,另一人待到农历年底再准予辞职。但两人均未同意,由此引发纠纷。 事件发生后,温州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全力以赴做好救治伤员、安抚家属等工作。 目前,医院正在全力实施救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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