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曲靖市麒麟区第七中学14岁的初三学生小朱突然跳楼自杀,家属说孩子生前遭到学校老师的挖苦、讽刺,使其心灵严重扭曲,思想上承受极大压力,从而导致了悲剧的发生。而校方负责人称,希望家属走司法途径解决此事,但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学校愿组织教职工进行募捐,给予死者家属一定的补偿。 初三男生公园内坠楼身亡 日前,网上一篇名为“给教育部部长的一封信——麒麟区七中发生学生跳楼自杀事件”的网帖,引起网友关注。记者随后联系上了死者的父亲朱先生了解此事。 朱先生称,儿子今年14岁,就读于麒麟区第七中学,上初三。12月6日,儿子像往常一样,6时50分从家出发去上学,其家距离学校走路约需7分钟的路程。8时40分接到班主任老师的电话,称儿子没有到学校上课,接到电话后家人急忙寻找但没找到,19时许去派出所报警,才知道儿子在廖廓山公园内坠楼身亡。据了解,此前学校也发动教职工外出寻找,但未发现该学生下落。 “儿子学习压力过大,生前遭受到学校老师的岐视、挖苦、讽刺,是导致他坠楼身亡的主要原因。”事发后,孩子的家长说。 家长:孩子生前曾遭老师侮辱歧视 朱先生说,儿子平时在家非常听话,只是学习成绩不太好,为此经常遭到班主任等一些老师的岐视,使其思想上承受了极大压力。 朱先生称,事发前3天即12月3日,小朱因肠胃炎请假到医院去治疗,12月4日上午去上学,因不知道老师布置的学习任务,故没有按老师的要求背诵课文,放学后被语文老师强行留置在教室里半小时左右背诵课文。 朱先生曾听孩子说,英语老师曾让小朱在教室外罚站不让其上课,班主任老师还在家长会上说,“成绩差的同学该转学的转学,或该退学的退学”,原因是学习成绩不太好的同学会影响升学率。 家长猜测,初一、初二期间,小朱曾到语文、英语、数学老师处补课,初三时因补课效果不明显,就没有到前述几位老师处补课,为此经常遭受前述几位老师的挖苦、讽刺。“现在,儿子还在冰冷的停尸房里。我们要求严惩事故相关责任人,给相关部门敲响警钟,避免类似事情再次发生。”朱先生说。 学校 家长索赔120余万 愿给予一定补偿 麒麟区第七中学政教处的解主任称,事发前,该学生请假一天半(星期三、星期四),星期五早上未到学校,就在公园内发生了坠楼死亡的事件。事发后,学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此事进行调查。该学生的成绩一般,但还是比较听话,所以没有任何老师对其进行过侮辱或者有过歧视。 解主任说,事发后,学校要求走司法途径,但家属不同意,并向学校提出了120万元的赔偿,同时还要求学校支付6万元的丧葬费。 “事发后,学校积极配合保险公司的工作,由保险公司对死者家属进行一定的赔偿。但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我们学校愿意组织教职员工进行募捐,也给予死者家属一定的补偿。”解主任说。 ■官方调查 经调查该学生属自杀 生前学习压力过大 事发后,当地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公安、教育、学校等单位对此事展开调查,并多次组织学校和死者家属进行协调处理此事。 “经过公安部门的调查,学生属于自杀,排除了他杀。由于该学生的成绩比较差,老师是批评过学生,但是否认侮辱、谩骂、挖苦、讽刺过他,就不得而知了。”一名参与调查协调此事的工作人员称,死者属于自杀,已经排除了他杀的情况。经初步调查,死者生前由于学习成绩较差,学校老师布置的作业也比较多,这名学生感觉到学习压力大,加上家庭的一些原因,选择了轻生。目前,当地有关部门仍在组织双方协商解决此事。 记者 田钿(云南信息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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