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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做生意赔钱与合伙人起争执 自制手枪将其打伤

2013-12-18 14:29  王涛 来源:西安晚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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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生意与人发生经济纠纷后,36岁的四川男子罗某不是通过正当渠道解决问题,而是自制手枪威胁并打伤对方。这样不但没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反而因故意伤害被刑拘。

今年36岁的四川男子罗某,从小就对枪械非常感兴趣。2012年出狱后曾以开饭馆、承包工程为生,攒下不少积蓄。今年8月,经人介绍,罗某投资60万元,与杨某合伙做生意。10月下旬,杨某告诉罗某生意做赔了,罗某认为对方在欺骗自己,向杨某索要60万元投资款和20万元补偿款。多次催要无果,罗某买了发令枪和教练弹,将教练弹改装成带弹头的子弹,伺机寻找杨某催要钱款。12月14日12时许,罗某找到杨某,将其拉到南郊一村子理论,期间再次发生争执,罗某持自行改装的手枪将杨某右手打伤后驾车逃逸。事发后,杨某向公安雁塔分局曲江派出所报警。

雁塔警方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12月16日20时许将罗某抓获,现场缴获改装发令枪2把、子弹数十发。昨日,罗某被依法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记者 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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