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空姐代购走私案”重审宣判:偷逃税8万余 判刑3年

2013-12-17 16:41  涂铭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备受关注的离职空姐走私案17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宣判。前空姐李晓航伙同他人采用以客带货的方式从机场无申报通道将化妆品等货物携带入境,被法院一审认定偷逃税款8万余元,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4万元。此前,李晓航曾被法院认定逃税100万余元,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此外,北京市二中院一审还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对另外两名被告褚子乔、石海东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和2年4个月,并均处罚金2万元,继续追缴三人偷逃税款上缴国库。

2012年6月25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向北京市二中院提起公诉,指控李晓航、褚子乔、石海东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北京市二中院经审理于同年9月3日作出判决后,李晓航、褚子乔不服,上诉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3年5月2日,北京市高院裁定将该案发回重审,北京市二中院于同年5月14日立案后,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

北京市二中院经审理查明,李晓航与褚子乔预谋后,由褚子乔为李晓航提供韩国免税店账号,并负责在韩国结算货款,李晓航伙同石海东在韩国新罗免税店购买化妆品等货物后,分别于2011年4月19日、2011年8月30日,采用以客带货的方式从沈阳仙桃机场、首都机场无申报通道携带入境,偷逃海关进口环节税共计8万余元。

北京市二中院认为,李晓航、褚子乔、石海东逃避海关监管,走私化妆品进境,偷逃应缴税额较大,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依法均应予惩处。李晓航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褚子乔、石海东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系从犯,考虑到褚子乔曾两次因携带超量化妆品入境被海关行政处罚,石海东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态度较好等情节,对褚子乔、石海东从轻处罚并区别量刑。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记者涂铭)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