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电话监听或违宪 官司或将一路打至最高法院
2013-12-17 09:24 孙浩 王丰丰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晨 陈瑜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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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首都华盛顿联邦法庭法官16日裁定,美国国家安全局针对美国国内的大规模电话监听项目可能违宪。首度曝光美国此类秘密情报监听项目的前防务承包商雇员爱德华·斯诺登立即对裁决表示欢迎。 自斯诺登今年6月曝光美国国家安全局秘密情报监听项目以来,多个民间组织就此对奥巴马政府提起诉讼,此次是原告方首次胜诉。 华盛顿联邦法庭法官理查德·利昂当天在其长达68页的裁决意见书中写道,原告方展示出了国家安全局国内电话监听项目违反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的“重大可能性”。 利昂还批准了原告方请求,下令政府应停止这一监听项目并销毁现存记录。不过,他也以事关重大国家安全利益和涉及宪法为由,并未宣布立即执行命令,须留待被告方奥巴马政府进行上诉。 利昂在裁决意见书中写道,美国国家安全局这一系统性、高科技情报监听项目在未经司法授权情况下,以怀疑和分析为目的搜集并存储几乎每个美国公民的私人记录,他难以想象还有比这种做法对公民自由更为肆意专横的侵犯。 利昂说,美国国家安全局这项大规模电话监听项目犹如乔治·奥威尔小说《1984》中监视人们言行和思想的技术手段,而美国宪法作者、原总统詹姆斯·麦迪逊若仍在世,想必会对如今政府如此侵犯自由的做法而目瞪口呆。 针对奥巴马政府一直以“反恐有功”为此类监听项目辩护的说法,利昂说,他严重质疑此类情报项目究竟能在应对重大反恐威胁的调查工作中发挥多大效用,而奥巴马政府也并未在审理过程中公布一件基于国家情报局所搜集数据的分析而成功挫败某项重大袭击的案例。 被告方律师曾援引美国最高法院1979年一项判决称执法部门有权实施此类电话监听。但利昂认为,34年前的裁决恐怕已不适用于2013年的新情况,如今人们与电话的关系已截然不同,对电话的普遍使用也显著改变了政府监听项目可能搜集到的信息数量以及由此披露的个人隐私。 据《纽约时报》报道,“窃听门”告密者斯诺登已通过记者格林沃尔德发表声明,对联邦法院这一裁决表示欢迎。斯诺登在声明中说,他相信美国国家安全局的大规模监听项目违宪,而美国公民有权看到公开法庭对这类项目进行审理和裁决。 分析人士预计,这项裁决还远非针对电话监听项目的最后裁决,官司恐怕将一路打至最高法院。(记者 孙浩 王丰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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