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男子开套牌车并酒驾 被罚款4000元扣24分

2013-12-16 15:44  史东旭 来源:黑龙江晨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13日晚,哈市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针对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集中检查,当晚13名司机酒驾被处罚。其中,王某驾驶一辆牌照为黑R55861小型汽车行驶至埃德蒙顿路时被查出酒驾,随后民警又查出该车为套牌车。王某被罚款4000元,驾驶证一次记24分,暂扣6个月。

10时20分,哈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民警在道外区先锋路与郭地方路附近执勤时发现,一辆号牌为黑F88747的半挂牵引车违反交通标志,驾驶员李某持有管制刀具,随后将其移送至公安部门,李某被行政拘留5日。

19时50分,霍某驾驶黑A2765D小型汽车行驶至道里区乡政街时,交警发现霍某涉嫌酒后驾驶。经酒精检测,属于饮酒驾驶,给予罚款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

20时左右,王某驾驶牌照为黑R55861小型汽车行驶至道里区埃德蒙顿路时,交警发现王某涉嫌酒驾。经酒精检测,属于饮酒驾驶。核实时又发现,王某所驾驶的车辆为套牌车,原车号牌为黑A1R980。最终王某被罚款4000元,驾驶证一次记24分,暂扣6个月。

当晚,哈市交警部门处罚了13名酒驾司机,查处其他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51件,暂扣问题车辆5台,收缴多把管制刀具。(王慧东 记者 史东旭)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