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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望2013年文化圈:争议性事件层出不穷

2013-12-16 07:18  刘欢 上官云 宋宇晟 唐云云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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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北京12月16日电 题:回望2013年文化圈:争议性事件层出不穷

作者:刘欢 上官云 宋宇晟 唐云云

回望2013年,各种争议性事件层出不穷,持续搅动着原本平静的文化圈。钱钟书的私人信件险被拍卖,92岁的杨绛先生愤而维权,关于著作权隐私权的讨论久未平息;电影《小时代》上映引发学者、评论人与电影主创、粉丝的激烈论战,一时间关于电影价值观是否正确的争议漫天飞舞;莫言、苍井空等名人书法以高价售出,借机炒作的疑惑、价值和价格存在差距的疑虑呈井喷式发出。这些事件中的是否曲直,有些已有定论;而另一些,仍留待读者评说……

价值观之争:《小时代》价值观是否正确?

郭敬明执导的电影《小时代》上映以来饱受争议。一方面,各路评论人、学者对影片的质量和价值观提出批评。另一方面,郭敬明和影片主创的粉丝们坚持为自己辩护。一场关于《小时代》的论战激烈展开。

正方:《小时代》价值观没错

追求好物质不是道德败坏

批评《小时代》炫富、拜金,是在“抹黑”。我所传达的是有梦想就去追,我觉得追求物质没有什么错,别说是我了,连父母教育小孩都是你要好好念书,然后找个好工作赚更多钱,不能说追求好物质就道德败坏了。

我不觉得《小时代》的价值观有什么问题,电影里的四个女孩都成长得非常美好,不需要扣很多帽子,带有很多偏见,把很多邪恶的价值观放在这个电影上。

——郭敬明

不要指望娱乐商品教育人

电影不是教科书般只用来教育人,从全球电影发展来看,它已经退变成一个娱乐商品。恐怖电影的价值观是什么?有些观众就是爱看。希望看到多种类型电影百花齐放。

人们的价值观没有那么脆弱,不会因为看一部电影价值观就变了。

——郭敬明

追求金钱只要不犯罪就没错

《小时代》我看了,挺好。我看价值观没有错误,年轻人追求名牌,追求金钱,追求生存,有什么错?我不反感。

拜金有什么不好,好莱坞电影不拜金么?什么是好的价值观?过去我们没钱,现在追求金钱有错么?只要不犯罪就没错。

过去年轻人的偶像是崔健、王朔,现在韩寒、郭敬明就是新一代偶像,想把他们压下去,能压得下去么?

——导演张元

反方:《小时代》崇尚拜金有不良影响

物质主义和消费主义引导思潮

文艺的幼稚和浅薄阶段是必须超越的。今天,充斥耳目的如果都是《小时代》们,或者因为票房有利可图,就无条件地纵容《小时代2》、《小时代3》的出现,物质主义和消费主义引导社会思潮,小时代、小世界、小格局遮蔽甚至替代大时代、大世界、大格局,个人或者小团体的资本运作或许成功了,但是一个时代的人文建设和传播却失控了。

——《人民日报》

炫富和堆砌达到病态境界

中国电影突飞猛进,《富春山居图》创造的超级烂片超级卖座记录,不足一个月便将被《小时代》所超越。《小时代》之烂远远超过《富春山居图》,它的炫富和堆砌达到一种病态的境界。

如果把恶趣味当作艺术来兜售,把友情、爱情、亲情当作暴富展览的点缀,这样的影片票房再高,其境界也是高下立判的。

——影评人周黎明

掏空信仰、掏空价值观

《小时代》的成功恰好迎合了90后的“无价值观”。我们几代人流血牺牲换来的今天,还抵不过片中的几件衣服、几床被子!《致青春》也是,二三十岁青春还没过就已经开始祭奠青春了?高票房与主流价值观存在着严重脱节,掏空信仰、掏空价值观的技术垄断大行其道。

——北京电影学院教授黄式宪

隐私权之争:钱钟书书信可否拍卖?

今年春拍期间,某拍卖公司宣布将举办“钱钟书书信手稿专场拍卖会”, 计划将66封钱钟书书信和书稿等进行拍卖,书信中涉及不少对历史和学人的批判。对此,钱钟书的遗孀杨绛先生站出来坚决反对拍卖。这一事件引起了收藏界、文学界的高度关注,甚至还引起法律界的热议。一场关于名人书札拍卖的大讨论随之热烈开展起来。情与法、理与利交织在一起,这些纷繁复杂的表象后面,拍卖事件的核心焦点在哪里?而哪些因素又在影响着事件的进展?

正方:钱钟书书信可以拍卖

应坚持物权优先原则

著作权人如果通过买卖、赠与或其他合法方式,将作品转让给他人,作品的物权和著作权就发生了分离。拥有者取得作品的物权,作者则依法保留了著作权。拥有者对作品享有的是物权,而作者的著作权属于知识产权。当两项权利发生冲突时,应坚持物权优先的原则。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作品原件的所有人应享有作品的展览权。

——中央财经大学拍卖研究中心名誉主任王凤海

拍卖内容应保密

从法律的规定来说,是不是涉及隐私权,是要由权利人自己来决定的。如果拍卖的过程一直保持内容的保密,不举行预展、不制作图录,只是简单的信息,那么从物权的流转角度,是允许的,如果是一对一的,我认为问题不大。

——律师马晓刚

拍卖有利于保护历史

手稿和书信所具有的文献价值和文物价值是有目共睹的。手稿作为一个原生态的文本,既可还原印本之缺,又能为研究者提供丰富的信息,探寻作者的心路历程,因此很乐意看到这些资料能够作为史料进行研究。

——某文学研究专家

反方:钱钟书书信不可以拍卖

涉嫌侵犯隐私权和著作权

拍品是否具有重要研究价值不应是支持继续拍卖的理由。书信是特殊的作品,不仅涉及作者的著作权问题,还涉及隐私问题。公民的作品发表权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发表权指决定作品公之于众的权利。如果杨绛先生不同意,拍卖活动应当终止。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拍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双舟

有悖于社会公德和文化良知

公开和出售别人的隐私,有悖于社会公德与人的文化良知。拍卖事件让这位年逾百岁的杨绛老人的安宁和清静被打搅,情感和精神受到伤害。

——中国作家协会主席铁凝

对过度消费文化名人应叫停

文化名人不同于一般的公众人物,其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和号召力,承担着传播文化的作用,有的甚至成为国民的精神领袖,他们除了“物质价值”,更有“精神价值”。倘若商家不慎或故意将这笔民族文化资产处理成不伦不类的“地摊货”,不但是对名人的不敬,也是对民族文化的糟蹋。

——《光明日报》

作家稿酬之争:作家稿酬标准是否该涨?

今年国家版权局两次就《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征求意见,拟将原创作品最低稿酬标准提高至每千字100元。对于这个标准,作家普遍认为定得太低,还应提高征税起点,给作家提供更高的保障和更为良好的生存环境。而出版社又觉得不能再高了,因为加大了生存压力。一时间引发激烈讨论,成为关注甚高的文化热点话题。

正方:应该涨

物价飞涨只有稿费不涨

我个人觉得如果能够提高作家的稿酬,是一件大好事,最起码是对作家的劳动一种尊重。另外一个,现在物价飞涨只有稿费一直没有没涨过了。这个涨是适应市场适应作家需求的,应该支持。

——基层作家秦锦屏

低稿酬挫伤了作家的创作激情

现在无论报纸还是杂志,支付给作者的稿酬简直太寒酸了。这些年稿费标准没有与时俱进,这么低的稿费标准不能不说是对知识的不尊重。如此一来,最直接的后果是挫伤了文化人的创作激情。

——译林出版社原社长李景端

付酬标准低限还应更高

上世纪50年代末作家6000元的稿酬可以买一座四合院,今天一部小说上万元的稿酬买不起1平方米。稿酬标准的最低线与最高线差距比较大,出版单位如果按照最低标准付费,对作者极为不利。应该缩短两者之间的差距,适当提高最低标准。

——作家肖复兴

反方:不应上涨

教科书带有公益性质应少交甚至不交稿酬

教科书是带有公益性质的特殊出版物,应该少交甚至不交稿酬。

——出版社

稿费上涨导致出版社经营困难

一般的学术书每次印刷不超过5000册,每年销售不超过3000册。商务印书馆目前给作者的版税大多为7%到8%,如果按照14年前的标准,商务印书馆“很厚道”。如果把稿酬、版税率无限提高的话,对出版社来说是致命的打击。

——商务印书馆总经理助理王齐

稿费上涨或致图书价格水涨船高

目前,我们跟作者签订的稿酬基本在60至80元之间。假如把稿费标准提高到最低每千字100元,出版社的总成本将提高7.5%;在图书定价不变的情况下,毛利率会由19%下降到14%;如果维持现有毛利率不变,图书销售价格要提高15%。所以,很可能最后就把定价成本转嫁给读者。

——人民出版社常务副总编辑陈亚明

文化传承之争:汉字危机是否存在?

2013年,两档汉字节目在全社会掀起一场关于汉字文化传承的讨论。一个“癞蛤蟆”难倒七成人的背后,是国人汉字手写能力普遍下降的严峻现实。调查显示,94.1%的受访者都曾提笔忘字;除此之外,很多人经常写错别字或者写字越来越难看,甚至惧怕手写。“汉字危机”是否已经成为一个令人忧心的文化现象?

正方:汉字危机已经来临

对母语感情的淡化

我个人认为危机已经来了。我们现在键盘录入和语音录入使得大家提笔忘字,其实是对母语情感的淡化。世界历史上所有文明的衰亡都伴随着她们文字的消亡,伴随着对母语情感的淡化,这是文化层面的危机。它短时间可能体现不出来,但是放在几十年甚至一两百年的时间里,它的弊端可以体现出来。

——南京师范大学教授、汉语言文学博士后郦波

对汉语的忽视和轻视

一段时间以来,我们对外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理解发生了一些扭曲。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对汉语,对中国历史、中国文化的忽视和轻视。《中国汉字听写大会》之所以影响巨大,是因为其创意有着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国家语委的一项调查显示:65%以上的大学生将超过四分之一的时间用在了外语的学习上。

——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学部委员江蓝生

汉字沦落为沟通工具

汉字不仅是简单的交流工具,更是承载中华文化最直接的载体。当今社会追求高效、快捷、方便,电子产品的普及看似将人们从“写字”中解放出来,却让社会陷入“打字”深渊——汉字沦落为沟通工具,由此丧失了承载文化的功能。

——四川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黄尚军

反方:当代很难说有“汉字危机”

所谓“汉字危机“出现于上个世纪

上个世纪的确曾有“汉字危机”的提法。当时有学者提出“汉字落后”说,认为“汉字是中国人的危机”,主张用拉丁文来代替汉字。而就今天的情况来说,的确存在个人汉字书写水平不高的现象,但很难谈得上“汉字危机”。汉字本身的生命力还是很顽强的。

——《咬文嚼字》主编郝铭鉴

“汉字危机”是为引关注

我认为“汉字危机”是媒体的一个修辞,主要是为了引起大家的关注,并不是现在汉字真的面临一个危机。上世纪80年代计算机刚刚普及的时候,大家就有这个焦虑,人家英文26个字母很轻易就解决了输入问题,汉语怎么办?当时很多人包括语言学家都很悲观。但现在电脑输入的技术已经彻底解决了,汉字输入并不比西文的打字慢,大家发现所谓的“汉字危机”也就不存在了。

——文化学者张颐武

信息化使汉字更易于传播

没有必要把书写几率减少现象夸大为“汉字危机”,把提笔忘字归咎于电脑技术。相反,信息化使汉字文化更利于传播:亿万人在以汉字为载体传播信息,每天都在看汉字、输入汉字,汉字教育受到空前的重视,书法艺术亦空前活跃。怎么能说有“汉字危机”呢?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王宁

孝道之争:老年节该不该放假?

今年10月13日,中国迎来“常回家看看”入法以来的首个法定“老年节”。然而,因为老年节并无法定假日,离家远、独自在外地打拼的人们很难“回家看看”,只能将一份愧疚隐藏心底。因此,“该不该放假”的争论一直未曾停歇,背后透露的是整个社会对“孝亲敬老”问题的重视与忧虑。

正方:老年节应该放假

老年节的意义在于家人团聚

把重阳节确定为法定老年节,是优良传统与现代法制的结合。我们要把这个节日过得有意义,不能局限于老年人自己过节,而应该家人团聚。法律也鼓励子女“常回家看看”,但这总需要时间。因此应该考虑为老年节增加一天假期。这不仅是一种福利,对弘扬我国优良传统也非常有意义。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

放假能保证年轻人有时间敬老爱老

希望政府将重阳节纳入到国家法定节假日,把国庆节的3天假期挪出一天作为重阳节假期,再加上周六日,3天时间将有利于子女回家看望父母。此举将使老年人权益在得到法律上的保证的同时,保证了年轻人有时间敬老爱老。同时,政府应建立健全养老法规制度,建立孝道奖励制度,形成社会舆论监督机制。

——中山大学教授蒋明智

应让节日唤起敬老传统

应让节日唤起敬老传统,因此,主题要跟更广大的人群结合才能体现出大家在节气变化中的基本诉求,让大家去参与,体会节日的魅力。

——北京民俗学会秘书长、民俗专家高巍

反方:老年节放假意义不大

假期时间难安排

在阳历10月份前后,假期有点太密集。如果过完中秋、十一,再添加一个老年节,可能有点乱,或许可以考虑将中秋假期与老年节假期合并,因为两个节日的意义都是团聚,这样假期稍长一些还可以让在外地的人回家。

——山东大学社会学教授王忠武

老年节放假与敬老难画等号

老年节放不放假与敬老爱老之间难以画上等号。老年节如果真放假,会有多少人真的陪伴在老人身旁?且不说放一天两天的假究竟有多少实际作用,干我们这一行的,还有那些在外打工的人,又有多少人能真正享受假期?

——北京“的哥”刘炜

应将敬老成为全民自觉行动

通过政策的调整引导,使敬老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如借鉴其他国家的一些成功做法,把尊老敬老作为择业上学的考核依据,在住房政策上鼓励子女与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居住,探索建立家有病重老年人的职工享有照料假制度等。

——全国老龄办副主任吴玉韶

艺术价值之争:名人书法高价是否值得?

30万元成交的莫言书法,60万元成交的苍井空书法,名人书法的价格与价值能否画等号?一面是网友的吐槽讥讽,另一面却是名人书法频频拍出高价。名人书法的价格,似乎已不以书法的审美为单一评判标准。而拍品的价格似乎又成为衡量当下名人热度的另一把标尺。

正方:名人书法就应该卖出高价

高价说明市场对名人的认可

莫言的作品屡屡拍出高价,说明市场对他的认可。将莫言的作品投上拍场,也是为了通过公开交易,发现莫言书法作品的市场价值。

——莫言书画作品代理人周建

名人书画的优势就在于“非专业”

书画界中本也有“名人字画”,因为很多人以书画成名。但或许因为本行或者专业的缘故,不如明星式的“名人字画”般引起的反应。明星书画目前来看应当还是“光环”效应大于艺术水准,但这些“多才多艺”的人物,如果在书画之路上走得够深入,下大力气花大功夫,也不排除有出类拔萃的人冒出来。

——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刘思东

反方:名人书法不该有如此高价

太多的名人书法不是真正的书法艺术

他们的文章写得好,这没争议。但对他们的书法,应该有客观公正的评价,不能因为获得了这个奖、那个奖,就“一荣俱荣”。切莫将市场高的墨迹等同于艺术价值高的书法作品。太多的作品只能称得上是毛笔字,而非真正的书法艺术。

——艺术品投资顾问杨羽

名人书法拍出高价反映出藏家的不理性

此类明星书画的水平相当业余,之所以走红,由当今娱乐社会的性质所决定,但由于缺乏真正的艺术价值,只能是昙花一现。同时,这种现象也反映出藏家的不理性、盲目追风。

——浙江美术馆副馆长斯舜威

文明之争:曝光不文明行为者是否合理?

埃及卢克索神庙浮雕上的“丁锦昊到此一游”,无疑是2013年的一个热门文化事件。然而,文物上的留名者“丁锦昊”被愤怒的网友曝光,则引发了更大的争议。丁锦昊在引爆媒体关于旅游不文明行为的讨论后,又引发了“我们应如何对待不文明现象”的讨论。

正方:支持曝光不文明行为者

隐私比错误更重要?

丁锦昊的“到此一游”给埃及的卢克索神庙带来了伤害,同时损害的还有中国人的形象。这其实才是我们要求丁锦昊及其父母道歉的真正原因。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我们只是看到了丁锦昊父母的道歉,只是从他们的口中听说丁锦昊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我理解中国家长的爱子心切,可面对一个如此之大的错误,难道隐私比错误更重要?作为当事人的丁锦昊即使不能出面道歉,写一封道歉信总该可以吧?

——时评人关东客

不构成侵权

在被曝光的“到此一游”事件中,网友并不构成法律上的违法行为。因为涂鸦者在文物上刻画“某某到此一游”的时候,已经将自己的真实姓名向不特定的第三人进行了公开,网友的曝光行为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同时姓名并不属于隐私权的客体,所以网友的曝光不能认定侵犯了涂鸦者的隐私权。

——北京市一中院民二庭法官唐兴华

反方:不应以不文明行为对待不文明行为者

道德伪善

人肉搜索是道德伪善。“人肉”的本意应在激浊扬清,在提升国民素质方面释放正能量,但是,当人肉沦为一种软暴力,并且无所顾忌地侵入私人领域并直接构成实质性威胁时,就已经变味到反面。

——时评人晴川

公开搜索信息涉嫌侵权

人肉搜索这个行为本身不违法。但将搜索的信息公开发布,则涉嫌侵权。如果公开的行为导致被搜索人自杀,相关人员或要承担刑责。如果要对某事进行监督,可以将人肉搜索到的信息交给有关部门来处理。

——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宝昌

单纯“人肉”某位游客不能解决问题

单纯“人肉”某位游客不能解决问题,因为这并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在旅游需求整体爆发的情况下,更需国人有文明旅游的共识。

——中青旅总社市场推广部总经理葛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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