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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非居民垃圾处理费排污费明年起上调 最高涨12倍

2013-12-13 11:14   来源:北京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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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污染、谁治理,多排放、多负担——从明年1月1日起,北京市将调整非居民垃圾处理费、排污费标准。这意味着,北京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在处理垃圾和排污时,将迎来更高的收费水平。

昨日,市发改委宣布,从明年元旦起,北京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调整为300元/吨,相当于原来25元/吨的12倍,非居民餐厨垃圾处理费调整为100元/吨。非居民建筑垃圾的清运费和处理费也有所提高。同时,排污费标准也将提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统一调整为每公斤10元,氨氮调整为每公斤12元。

在费用上涨的表象下,此次调整对于本市改善大气质量和生态环境治理有深远意义。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调整主要目的是运用经济手段,发挥价格倒逼机制作用,强化污染者付费意识,促进垃圾减量、污染减排。

如何调整? 垃圾处理费最高涨12倍

谁来缴纳非居民垃圾处理费?市发改委透露,非居民垃圾处理费主要针对本市约32万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团体。普通居民不受此次价格调整的影响。

非居民垃圾主要分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三种。其中非居民生活垃圾是指单位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非居民餐厨垃圾是指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企业和机关、部队、学校、企事业等单位集体食堂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而非居民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和城市道路、公路施工等以及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以及其他废弃物。

可不要小看非居民垃圾产生的数量。市发改委发布的数据显示,目前北京市非居民垃圾年产生量达到200万吨左右,是城市环境污染治理的重要方面。但是,这些海量的垃圾,此前的处理费用却非常低廉。北京非居民垃圾处理费标准为1999年制定,垃圾处理收费统一为每吨25元。

从明年1月1日起,本市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含收集、运输、处理)调整为300元/吨;非居民餐厨垃圾处理费(含收集、运输、处理)调整为100元/吨;非居民建筑垃圾清运费调整为运输距离6公里以内6元/吨、6公里以外1元/吨·公里,非居民建筑垃圾处理费调整为30元/吨。

与现有的收费标准相比,这样的上涨幅度不可谓不大。以非居民生活垃圾为例,最高300元/吨的收费标准比起目前的25元/吨上涨了12倍。市发改委同时透露,非居民生活垃圾和非居民餐厨垃圾处理费用可按重量计量收取,也可按容积计量收取。例如,社会单位经常使用的120升的桶,合非居民生活垃圾14.5元/桶,非居民餐厨垃圾11元/桶;60升的非居民生活垃圾袋合7元/袋。

与此同时,北京二氧化硫等排污费标准也将提高。根据2003年的政策,北京二氧化硫等排污费每公斤不到1元。

此次调整后,本市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统一调整为每公斤10元,氨氮调整为每公斤12元。最高上涨幅度甚至超过了12倍。

因何而调? 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

非居民垃圾处理费、排污费调整力度如此之大,源自于本市治理环境污染的迫切需求。

“非居民垃圾、排污费收取的标准多年不变,但是,污染防治的要求和技术处理条件十多年来却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污染治理难度及治理成本也不断加大。”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污染物的治理成本是现行收费标准的9-17倍左右,生活垃圾处理成本是现行收费标准的16-20倍。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收费标准过低,导致价格杠杆扭曲,对垃圾减量、污染减排产生不利影响,企业主动治理减排积极性不高,加剧了城市环境污染治理难度。

现行的排污收费标准过低,甚至已经阻碍了全市总量减排和环境质量改善的总体进程。“当前全市环境质量改善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雾霾天气,PM2.5污染成为公众关注焦点;城市中下游河道水质普遍超标,客观上迫切需要通过各种措施包括经济政策手段促进污染减排。”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现行排污收费标准难以对违法排放行为形成有力约束。一边是低廉的垃圾处理费和排污费成本,一旦企业进行节能改造可能要付出的成本高出这部分费用,对于企业而言很难“自觉”主动治理污染、节能减排。

“举例来说,根据《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企业超标排污的罚款金额是按照应交排污费的2—5倍来计算的,排污费的多少直接影响到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的罚款数额,但现行收费标准过低造成罚款金额也低,使得一些企业甘愿冒着被抓的风险进行偷排,也不愿意投资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情况,让排污收费标准过低最终导致“企业排污政府买单”。出现企业排污到环境,最终由政府买单来治理环境。这也与“谁污染、谁治理”“多排放、多负担”的原则相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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