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烟花办今天向社会各界通报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北京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相关情况。 2014年北京全市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允许销售的时间确定为1月25日(腊月二十五)至2月14日(正月十五);各专营单位从1月15日(腊月十五)开始进行烟花爆竹配送工作。同时,安监、工商部门将进一步加强配合,于2014年1月10日(腊月初十)前组织完成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资质许可工作。为应对空气重污染情况,北京市环保局组织制定了“空气重污染应对预案”,其中提出了在发布空气重污染橙色、红色预警情况下,全市范围内禁放烟花爆竹。市政府烟花办也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区县政府,动员、号召社会各界群众行动起来,为了共同的蓝天,春节期间少放、不放烟花爆竹,遵守政府治理大气污染的有关规定。同时,市有关部门也将要求三家专营单位组织货源时要尽可能多选购些质量安全可靠的环保型烟花爆竹投放市场。 北京还重新修订了北京市烟花爆竹地方标准。国家关于烟花爆竹产品与质量的国家标准在今年进行了修改,并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北京结合新国标的修订,特别是考虑到2013年春节期间的环保需要,以及201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与降低空气污染之间的关系,会同质监局等相关部门,共同修订了北京烟花爆竹地方标准,对烟花爆竹升空高度、炸开半径及装药量等主要指标进行了限制,无论是安全性还是环保指标都比往年有了较大提高。(记者李文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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