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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积极推进环评审批改革和职能转变

2013-12-10 19:41  顾瑞珍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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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环评从业机构和人员弄虚作假的行为实行“零容忍”

“未批先建”、擅自变更、弄虚作假等环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环保部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覆盖面广,包括了环评受理、审批、“三同时”、验收全过程,涉及环评准入、环评审批要点、公众参与、资质管理、从业行为、建设过程和事后监管等多方面。

《通知》指出,要加强对环评机构、技术评估单位、从业人员监管,以规范从业行为;要在时间上、质量上保证建设项目选址选线的环境可行性、产业结构调整的环境最优性、环境标准的可达性、环境风险的可控性和公众参与有效性得到充分论证,防止片面强调服务和效率,人为缩减审批时限;要加强公众参与的程序合法性、形式有效性、对象代表性、结果真实性的环评监管,维护公众环境权益。

《通知》强调,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是加强环评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要建立健全技术评估专家库,向社会公开环评机构和人员诚信档案;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环节的监管,探索建立重大敏感项目环保设计文件备案制度,开展涉及环境敏感区、重污染或环境风险大、施工期环境影响大、与群众环境权益密切相关和易污染扰民的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对存在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的建设项目要及时调查取证或处罚;对未达到环评批复要求、公众意见集中强烈的建设项目,在整改到位之前一律不予通过环保验收。

对突出环评违法行为,《通知》提出了处罚措施,对环评从业机构和人员弄虚作假的行为实行“零容忍”,一经发现立即吊销资质;对建设项目未批已建成、未验已正式投产等突出违法行为提出“双移送”措施,除依法查处建设项目违法行为外,同时对其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相关责任人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据了解,环保部下一步在下放审批权限和加强监督管理的同时,将继续推进职能转变,全面提高战略和规划环评的地位和效能,增强环境保护参与综合决策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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