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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眼“软腐败” 中共重拳整治公务接待“顽疾”

2013-12-09 07:38  马学玲 阚枫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陈玮 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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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北京12月9日电 题:着眼“软腐败” 中共重拳整治公务接待“顽疾”

记者 马学玲 阚枫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8日公布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对公务接待中暴露的部分“顽疾”逐一开出药方。这份“严字当头”的文件被视为对八项规定、反四风等举措的细化,旨在重拳整治三公消费中的“软腐败”。

严字当头 力刹公务接待“歪风”

记者梳理发现,与2006年共计19条的“旧版”相比较,8日公布的“新版”《规定》增设至26条,其中,15条为全新内容,7条进行了大幅修改。

值得注意的是,为严格和细化各项要求和标准,《规定》共提出38项禁令,包括11项“禁止”事项和27项“不得”要求,可谓严字当头。

一段时间以来,“大吃大喝”一度成为公务接待中最遭社会诟病的问题,“被接待”现象十分突出。为此,《规定》作出细致要求,并特别要求“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

除了对公款大吃大喝“顽疾”的整治,《规定》还重点在“住”、“行”、“游”等方面划设“高压线”,其中提到,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近年来,一些公务接待活动出现讲排场、比阔气、大手大脚和奢侈浪费等现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严字当头的这份《规定》旨在狠刹公务接待中的“歪风”,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巡视员林家彬认为,《规定》对在短期内刹住“大吃大喝”的风气会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从长远看,还需进一步加强对规范财务、财政支出等制度建设。

细规保政策不走样 重拳治“软腐败”

“过去我们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也很多,但是群众经常抱怨‘几十个规定管不住一张嘴’,为什么规定执行不力、落不了地?”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副主任戴焰军教授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如是反问。

“为此,人们常常责怪监督不力,其实并不尽然,因为有一个重要方面被忽视了,那就是规定本身有没有细致到可操作、能监督。”在戴焰军看来,这一《规定》的最大进步在于政策设计的细致化,“这是保证政策真正落地生效的前提”。

正如专家分析,观察这份3000余字的文件可见,“细致”可谓贯穿始终的特点。其中,在接待单位安排的工作用餐方面,《规定》甚至细致到对于陪餐人数的严格控制:“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戴焰军说,长期以来,治理三公浪费和腐败的规定多是粗线条的,类似“原则上”、“一般为”这样的模糊表述,正是因为规定本身的不清晰,使得其在执行和监督中留了很多“制度口子”,导致政策走样。

“三公腐败是一种‘软腐败’,是特权腐败的一种表现。”竹立家说,因为老百姓对这种明目张胆的特权腐败看得见、摸得找,所以它对党和政府威信的负面影响最大。此次《规定》之所以从细处着手,正是试图破解这一“顽疾”。

中央“组合拳”构建遏制三公腐败之笼

围绕三公消费而产生的三公浪费乃至腐败,长久以来备受民众痛恨,但又屡禁不止。为此,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一年多来,一系列厉行节约和整饬作风的政策“组合拳”亦是将严控三公作为主要着力点。

在担任国务院总理后的首场记者会上,李克强毫不回避地回答了有关三公经费的问题,他并代表本届政府“约法三章”:本届政府任期内,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财政供养的人员只减不增;公费接待、公费出国、公费购车只减不增。

今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5年内停止新建、扩建、迁建、购置楼堂馆所,规范办公用房管理,切实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更多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

9月,中国官方又对外发布了修订后的《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严禁各单位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会议用房不得安排高档套房;会议用餐应严禁提供高档菜肴,不安排宴请,不上烟酒……中央“狠刹三公”劲风刮向官场中的“会议腐败”现象。

今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包括“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建立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等一系列具有很强针对性和指向性的内容,被舆论称为“重拳遏制三公腐败”。

据上述条例制订的这一规定,成为当下舆论热议的焦点。对此,竹立家指出,作为对八项规定和反四风等的细化,政策制订固然重要,但关键还是要落到实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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