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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被打施暴者家贫 判赔94万1分钱没拿到

2013-12-07 17:09   来源:齐鲁晚报  责任编辑:陈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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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前,24岁的邱明德被打成重伤,生活不能自理。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有期徒刑8年,附带民事赔偿90多万元,但对方没有任何赔偿能力,这让判决成了“空判”。12月5日,邱明德的父母收到了济南市历下区检察院的检察官送来的5万元救助金。

被告无积蓄

不具备执行能力

今年5月,邱明德的哥哥来到济南市历下区检察院公诉科,称自己的弟弟被打成重伤,法院判决被告赔偿的90多万元,至今一分钱没拿到,想请检察官帮助。

时光拉回到11年前,2002年5月21日,24岁的邱明德和几个朋友在济南市历下区窑头庄一个朋友家吃饭,21时左右,张要泉酒后因琐事和邱明德的朋友发生争执、打斗,听到楼下有争吵声,邱明德下楼看看情况,被张要泉用木棍将头部打伤,张要泉随后逃离了现场。

陷入重度昏迷的邱明德被送到医院,医生诊断为脑疝晚期,做了开颅手术才保住一命。从此,邱明德左侧偏瘫、左眼失明、头脑不清醒,经法医鉴定,伤情程度属重伤。

此后,张要泉四处藏匿,直到2011年11月被公安机关抓获。2013年1月16日,历下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要泉有期徒刑8年,2013年5月14日判决张要泉赔偿邱明德942626元。

尽管法院判决张要泉赔偿邱明德90多万元,但张要泉长期在逃,自身没有积蓄,家里生活也非常困难,不具备执行能力,至今邱明德家一分钱也没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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