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警方破获一起非法集资案 利用退休老人有闲钱、急于投资养老的心理,以投资养生项目为“噱头”,高于银行利息的分红为“诱饵”,吸引600余名老人参与、非法集资近2800余万元……近日,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经济侦查大队根据群众举报,查获一起非法吸收存款集资案,1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均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据办案民警介绍,经查实,从2011年1月至2013年9月期间,颜某(四川籍)等人通过中介公司利用虚假证明材料和虚假注册资本成立广西福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未经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等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该公司以投资“金沙湖旅游度假村”项目为名,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电话营销、召开项目推介会、发布广告和制作广告图册向社会公开宣传。发布参与其公司对外推出的定期投资南宁市金沙湖度假村项目获取利息分红业务的信息,即投资一年可获取年利息12%-18%的高额回报,承诺按每月、季度或每半年返利一次,并签订会员协议,以确定的存款期、利率,非法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变相吸储资金。 兴宁分局经侦大队队长蒋锟介绍说,该案不同于以往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并不是以非常高额的利息作为回报,确保了吸收公众存款的隐蔽性。同时让部分早期投入者能拿完利息及本金,并以二期投资的利息高于前期的方式诱使老人继续投入,甚至加大投入。 警方提示称,广大群众,尤其是老年人要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要看从事的吸收资金活动是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工商营业执照上的营业内容和公司宣传内容是否一致。遇到涉嫌非法集资的单位或者个人,要多和家人商量,或及时报警,避免上当受骗。(记者 邹婷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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