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24省去年收取社会抚养费200亿 岂能成"糊涂账"

2013-12-06 16:39  周强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陈玮 黄晓夏  
分享到:

愿景:能否重新界定社会抚养费的使用范围?

社会抚养费引发的相关话题受到舆论热议,不少人士就社会抚养费用途建言献策。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教授翟振武、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教授马广海等专家认为,社会抚养费不是罚款,而是一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其初衷在于补偿社会公共资源的不足,建议相关部门从制度层面制定更具可操作性规定,重新界定社会抚养费的使用范围。

韩志鹏等人表示,社会抚养费上缴后,应作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一部分,由地方政府连同其他财政收入一起,统筹用于本地区各类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支出。这是带有专项征收、专款利用性质的费用,应取之于民,用之于社会公共事业。

然而,记者采访基层计生部门发现,“超生罚款”到底怎么用?用到哪儿?一些计生干部也搞不清楚,可谓“收得爽快,用得糊涂”。

一些审计部门负责人表示,造成这一现象的源头是因为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没有对社会抚养费的具体使用范围进行明确规定,造成资金分配和使用上没有标准。安徽省淮南市审计科员工刘静建议,尽快出台社会抚养费使用细则,完善社会抚养费预算收入管理制度,为加强社会抚养费的监管提供法律支持。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