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五部委表态:比特币不能作为货币流通 存洗钱风险

2013-12-06 12:01   来源:北京晨报  责任编辑:徐家傲 李艳  
分享到:

■新闻链接

中国表态震动比特币价格

晨报讯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公告,明确比特币并非合法货币并警告社会防范比特币风险后,比特币的交易价格便出现大幅震荡。在国内最大的比特币交易市场比特币中国网站,比特币的交易价格从消息发出前的近7000元的价格,在半个多小时后便大幅下跌至4500元左右,跌幅超过35%。与此同时,全球最大的比特币交易市场Mt.Gox,比特币交易价格也从1200美元下跌至1000美元附近,跌幅超过15%。

经历暴跌之后,比特币价格开始反弹,比特币中国市场价格一度反弹至6300元左右,但该价格并没有持续太久又再度大跌。截至昨日下午6时,比特币中国的成交价格已经再度跌至5100元附近。由于比特币的交易是24小时连续交易,且没有涨跌幅限制,业内预期,比特币的交易价格仍有可能出现强烈震荡,投资者需谨慎交易。(记者孙春祥)

防范比特币风险内容一览

目的 保障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避免比特币过度炒作,防范洗钱风险。

定性 比特币为虚拟商品,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不能在市场上流通。

限制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相关定价、承保、交易、支付、结算、兑换、存储、托管、抵押等服务。

措施一 电信管理机构依法对违法比特币互联网网站予以关闭。

措施二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等服务的互联网网站应要求用户使用实名注册,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措施三 加强对社会公众货币知识的教育及投资风险提示。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