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五部委表态:比特币不能作为货币流通 存洗钱风险

2013-12-06 12:01   来源:北京晨报  责任编辑:徐家傲 李艳  
分享到:

央行等五部委表态:存洗钱风险,交易须实名,避免过度炒作

比特币到底是不是货币,能否在市场上流通?中国给出否定的答案。昨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信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确比特币的性质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但民众可以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近日,比特币的交易在市场上十分火爆,其交易价格目前已经超过1000美元,引起了全球金融监管者的关注,甚至引发了一轮比特币能否取代现有世界纸币的大讨论。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前主席格林斯潘日前在接受电视媒体采访时表示,比特币并不存在作为货币的价值支撑,但英国货币当局却准备发行由黄金支持的实物比特币,这让市场产生了比特币能否合法化的预期混乱。

尽管其他国家当前还尚未明确比特币的地位,但中国货币当局率先给出了答案。在五部委发出的《通知》中明确,“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监管部门认为,比特币从性质上看,只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对于为何不承认比特币的合法地位,有关部门给出的答案是,比特币拥有三大风险:一是投机风险,比特币交易市场容量小,交易没有涨跌幅限制,容易被投机分子控制;二是洗钱风险,比特币交易具有匿名性和不受地域限制的特点,为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提供了便利;三是被违法犯罪分子或组织利用的风险,目前国际上已经出现了利用比特币进行毒品、枪支交易等犯罪活动。

尽管比特币的交易对民众而言具有较大的风险,但央行等有关部门表示,从目前的形势看,由于比特币总量小、交易规模有限,且目前各金融机构也没有直接参与比特币的交易和投资活动,因此比特币还达不到冲击我国金融体系的程度。(记者孙春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