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12月5日电(记者韦慧、裘立华)“键盘手”冒充年轻女子网上搭讪聊天获取男网友个人信息,“传号手”将资料发给“酒托女”,“酒托女”约男网友见面,消费高价酒水,这是一条分工明确的酒托诈骗链条,受害者多为白领和企业主。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酒托团伙诈骗案,涉案金额高达300多万元。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吴某等43人有期徒刑13年至8个月不等。 记者从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这起酒托诈骗团伙实行公司化经营,内部分工明确,总部设在江苏省苏州市,涉案地点遍布江苏、浙江、上海,受害人数众多,多为30至40岁年龄段的白领与企业主。 受害者消费的所谓高价酒水实为廉价国产干红兑雪碧、冰红茶后假冒的拉菲、卡斯特等高档红酒。一次消费额往往达2000元至3万元,他们中有的自认倒霉,有的报警或求助媒体。 来自台州的薛先生就是其中的一名受害者。2012年4月,台州市椒江公安分局接到薛先生报案,称通过网上婚恋交往平台认识一名女孩,见面后,女孩带他至椒江区某音乐餐厅消费5600余元,但此后再未联系,他遂发现自己受骗。警方发现,类似报案已不止一起,情节类似。 经法院审理查明,酒托诈骗团伙自己成立或与他人合作经营酒吧、咖啡吧,“酒托女”设法将受害人带至联系好的咖啡馆、餐厅,通过点酒水牟取钱财。 据悉,每次的消费情况都会报至“传号手”,后者反馈给“键盘手”,“键盘手”会向消费场所“核单”,避免“酒托女”作假或谎报金额。酒托诈骗团伙对诈骗所得基本每日结账,“键盘手”获25%至30%的报酬,“酒托女”获14%至30%;“传号手”除了有较高固定工资外,另获2%的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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