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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晨报:人教社的错该怎么认?

2013-12-05 13:59  孙蕉雨 来源:北京晨报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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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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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歉后还需做三件事

说实话,人教社承认的6处错误,技术含量相当低,并没有学术分歧。比如“沭浴”和“沐浴”之误,比如标点之误,纯属马虎所致。可以这样说,人教社的错误,事关态度,与学术无关。这种马虎态度,虽然细微,却影响甚大。鲁迅曾经说过,“校对和创作的责任是一样重大的。”马虎的错误,会影响学生的学习态度和创作态度。教材应该是神圣的,面对一本对自己都不尊重的教材,读者谈何尊重。所以,我希望人教社的道歉是真诚的、发自内心的,认识到这些错误是自己的耻辱;而不是做官样文章,浮光掠影,仅仅为了平息舆论。

如何能验证人教社是否诚恳呢?我们窥不到人教社工作人员甚至负责人的内心,只有看他们今后的所作所为。在笔者看来,想要树立自己的权威地位,让民众、社会、学生相信人教社的教材,他们需要做好以下三点:

第一,把校对工作推向社会。每学年的教材印刷之前,把教材向社会公布,向社会寻求“一字师”,设立“一字千金”的奖励。第二,社会校对的同时,委托在世的教材选文原作者,请他们校对自己的选文。鲁迅说过,“校稿还不如仍由我自己校。即使怎样草草,错字也不会比别人所校的多也。”同时,作者校稿也可以最大限度避免教材将选文改得面目全非的问题。就如鲁迅所言,“印刷局的校员,可怕之至。他于觉得错误处,大抵以意改令通顺,并不查对原稿,所以有时简直有天渊之别。”第三,最重要的一点,把道歉信印在教材上。这是对热心读者的一个交代,是对自己的一个鞭策,也是对后人的警醒——“我们曾经犯过这样幼稚的错误。”民国时期曾经有过这样的教育法令:“教科用书印刷错误须一律于书后附勘误表并于再版时更正。”这种做法很值得我们借鉴和改进,把道歉信印在教材上不妨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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