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北京晨报:人教社的错该怎么认?

2013-12-05 13:59  孙蕉雨 来源:北京晨报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近日,郑州语文教师彭帮怀指出人教版新版初一语文书上有30多处错误,并将人民教育出版社告上法院。其后,人民教育出版社在官网发致歉信,承认该教材的确存在6处错误。人教社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这位老师反馈前,很早就收到一些老师反馈,只不过此前为“一对一”沟通,直接交流订正。对是否有可能把教材召回,人教社表示,不可能把所有教材召回,这是出版界史无前例的事情。(12月4日《北京青年报》)

批评

不回应实乃不负责

“由于时间仓促,出现一些编校问题”,人教社致歉信给出的出错理由,已经让人很不能淡定了;这可是教材啊,全国多少学生要学的,怎么会因“时间仓促”而出现低级错误呢?到底是少了时间,还是少了责任心?然而,更让人吃惊的是,人教社竟然表示“早就收到了一些教师的反馈”;换言之,在彭老师将其告上法庭之前,人教社明知有错却一直不改,只与反馈者“一对一”沟通,而没有采取任何行动,甚至都没在官网上“广而告知”一下。

这不就是典型的知错不改吗?这算是对教育对学生负责的态度吗?如果不是彭老师这次告到法院,人教社是否仍将继续对此淡定地秘而不宣不得不让人怀疑,人教社的道歉究竟是真道歉,还是只为应诉做准备?

人教社负责人表示,“老师其实也有责任,如果教科书有明显错误,他也应该纠正过来。”问题是,教师的责任并不能代替教材编写者的责任。既然是教育部指定教材,编写者理应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尊重挑错者,并及时整改;学生和教师有使用正确教材的权益,出版社对出现明显错误理应承担责任。各类厂商对问题产品都有召回责任,更何况是最应精益求精的指定教材出现质量问题?人教社断然回应“不可能召回”,实在不是负责的态度。

早就知道有错,却不及时告知师生;被教师告上法庭,才勉强更正硬伤;对挑错教师,既不欢迎也不感谢;对问题教材,明确表示“不可能召回”……凡此种种,简直就是“无与伦比的傲慢”。就是因为教材是教育部门指定的,学校和师生并没有选择权。如果有非常畅通的纠错机制,对社会各界给教材纠错,就像报纸杂志欢迎读者纠错那样,不是置之不理而是笑脸相迎、从善如流并给出奖励,彭老师还用得着去法院起诉,以要求教材编写者纠错吗?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