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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纪委发文严禁公款购年货节礼

2013-12-05 13:10  姬恒飞 来源:银川晚报  责任编辑:林锦 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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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市纪委下发了《关于加强监督检查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执纪监督,开展明查暗访,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典型问题要及时通报曝光。

最近,中央纪委印发了《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提出明确要求。市纪委要求要尽快将通知传达到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全体党员干部,并结合实际制定措施,确保中央纪委通知精神全面落实。要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一律不予公款报销。(记者姬恒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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