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单位什么活都不用干,工资还照拿不误,这样的“好事”,相信很多人都羡慕。杭州一位钟先生却不这样认为,甚至他还将用人单位告上了法院。 本网曾对此事进行过报道,当时这个案件是在杭州上城区人民法院开庭,最终法院驳回了原告钟先生的请求。钟先生并没有放弃,选择了继续上诉,今天,该案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开庭。 前情回顾:8年时间被“吃空饷” 每月工资进账7000多 2000年,钟先生调入浙江省水利厅下属事业单位浙江省水利信息管理中心,一开始从事计算机信息技术专业工作,每天需要对单位系统开发、维护、培训等内容。 到了2005年后,情况突然有了“急转直下”的变化,钟先生说,当时信息管理中心成立一个名为“浙江大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企业,把他每天做的工作任务交给了这家公司做。同时,钟先生也没有接到新的工作任务,长期处于“吃空饷”的状态。 在案件一审过程中,钟先生还反映那段时间他的单位内网账号密码无缘无故“失效”,进出文印室的门禁卡也失灵了,这一切都让他感到受到了不公正待遇。 去年,单位的一个举动让钟先生觉得更加“寒心”,在向他发送聘用合同时,单位给出了其一年度的工作考核意见为“考核等次为不合格”,虽然经过理论,最终该意见被修改为“基本合格”,钟先生任然认为这是单位故意找借口想要解聘他。 从2005年3月开始到2013年3月,在长达8年的时间里,钟先生始终处于无所事事的状态,然而,他的工资卡里还会每月打进7500月左右的工资,这让他觉得自己是在“吃空饷”。 原因猜想:打“小报告”后让上司“挨批” 究竟是什么事情,让钟先生突然从有工作到被“吃空饷”,2005年前后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在今天的庭审过程中,钟先生回忆了可能导致他被“吃空饷”的原因。 以下内容为钟先生在法庭上的陈述。 2000年,因为水利厅信息技术发展需要,钟先生作为专业技术人才调入水利厅,在其下属事业单位浙江省水利信息管理中心工作。 2001年,该中心搞了一个规划,要10亿元人民币,在规划项目的研讨会上,钟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直率地提出了规划中可能存在“假、大、空”的现象。 钟先生称,本来就是一个内部讨论会,大家畅所欲言,而他的本意也是让这个项目可以更完善更好,但他发现会议结束后,某些领导可能不大高兴。 2002年,浙江大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钟先生说,这个公司的成立是为了“消化”那个10亿元的项目。 2003年,钟先生在单位电梯里遇到原水利厅的一位领导,就“直率”地将省水利信息管理中心开办公司的事向领导作了汇报。 随后召开的一次内部会议上,那位厅领导就追问水利信息管理中心开办公司的事,钟先生称,当时这位厅领导的问话,让他们中心领导“面红耳赤”。 钟先生认为,可能就是因为这件事,导致了中心领导最终给他“穿小鞋”,把他“架空”。 单位称不会“打击报复” 员工表示若复职不会计较“前嫌” 在今天的庭审过程中,被上诉人方除了一位代理人外,还来了一位自称是浙江省水利信息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 问起8年来是否钟先生长期处于“吃空饷”状态,该工作人员表示“工作还是有的”,记者追问每天他都干些什么工作时,对方表示“8年前的事他不是很清楚,自己才刚进单位2、3年。” 面对钟先生在庭上提出让他被“吃空饷”是对他的“打击报复”,这位工作人员直言不会如此,“不能、不敢也不会。”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如果钟先生真的遇到了打击报复,他也会帮他解决。 另外,被上诉人的代理人依然坚持一审过程中的观点,这是单位内部的一起争议性事件,属于管理范畴,不属于人事争议范畴,所以法院应当驳回上诉人的诉请。 庭后,双方表示愿意协商解决,法庭也宣布先协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将择期宣判。 钟先生在接受记者时表示,打这场官司,首先不是为了钱的问题,虽然很多人认为不用工作还能拿钱很“爽”,但他不这么认为,自己有双手可以通过劳动来争取价值,自己的劳动权利他要全力去争取;另外,钟先生认为他自己是一个直率的人,有时候很容易得罪人,但为这个事导致这种不公正的待遇,他也要争取到底。 其实,在本网发表第一篇稿件后,就有网友表示,和单位打了这么一场官司,如果最后判其回到原岗位工作,和领导、同事之间会不会尴尬? 钟先生反应很快,称自己完全不会计较这些,“我是搞技术工作的,面对的是工程,只要把工程做好了,其他的我不会去多想和考虑。”(记者 施宇翔 通讯员 钟法) |
相关阅读:
- [ 12-03]河北黄骅吃空饷调查:相关离岗干部大都赋闲在家
- [ 12-02]“提前离岗”是另一种“吃空饷”
- [ 11-28]“吃空饷告单位”让觉悟虚惊一场
- [ 11-27]男子在编上班无事可做 不甘“吃空饷”起诉单位
- [ 11-27]男子在编上班无事可做 不甘“吃空饷”起诉单位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