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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汽车社会系好“安全带”——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2013-12-01 18:24  史竞男、邹伟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徐家傲 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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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2月1日电(记者史竞男、邹伟)今年12月2日是第二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为“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对此,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就今年活动主题的内涵、交通陋习的危害、交通参与者文明素质的提升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每百户家庭拥有汽车21.5辆 文明出行素质却未“达标”

问:今年的“全国交通安全日”为何要确定“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这一主题?

答:确定这个主题与我国当前的道路交通安全现状密不可分。截至目前,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2.5亿辆,驾驶人达2.75亿人,每百户家庭拥有汽车21.5辆,机动车年均增长1500万辆,按照国际通行的每百户家庭20辆车的“汽车社会”标准,我国已经快步进入汽车社会。但与之相对应,交通参与者的文明出行素质却没有完全“达标”,“汽车文明”的培育还任重道远。

据统计,今年以来截至10月31日,全国城市道路因随意变更车道导致事故1276起,造成152人死亡、1467人受伤;因无证驾驶车辆导致事故3639起,造成1290人死亡、4464人受伤;营运车辆因超速行驶导致事故1413起,造成752人死亡、1581人受伤。

文明出行,已经成为汽车时代的“必修课”,这门“课”不过关,我们就要付出生命财产的惨痛代价。

“交通陋习”不可小觑,道路交通安全需全社会共同承担

问:“交通陋习”有哪些危害?

答:“交通陋习”不仅包括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随意停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朝车外抛物、吐痰等不良行为,也包括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自不必待言,像朝车外抛物、吐痰这些陋习看似“很小”,却可能导致车祸,危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交通陋习表面上看是不良的交通行为、个人习惯,但实际上损害了社会公德,破坏了公共秩序,威胁了社会安全,也阻碍了文明交通的发展进程。因此,个人文明出行与自己、他人的安全息息相关,每一名交通参与者都应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规范出行行为,为文明交通增添正能量。

问:怎样才能营造文明的交通环境?

答:道路交通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直接关系到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的平安幸福,需要全社会共同承担责任。

国内外的实践表明,治理道路交通问题需要综合发挥法治、科技、道德、社会力量的作用,落实政府、部门、行业、公众的责任。就我国来说,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要从“人、车、路、环境”4个方面入手,不断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同时紧扣安全主题,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将珍爱生命、安全文明的理念传播至每名交通参与者,增强社会共同责任意识。

“三不、三无、三超一疲劳”为今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点

问:围绕今年主题,将开展哪些活动?

答:结合当前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现状,针对城市、农村、行业不同特点,今年在城市重点开展“倡导三不”,即“不随意变更车道、不乱停车、不闯红灯”的主题活动;在农村重点开展“拒绝三无”,即拒绝“驾驶无牌车辆、无证驾驶车辆、驾乘摩托车无头盔”的主题活动;在运输行业重点开展“抵制三超一疲劳”,即抵制“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的主题活动。

城市“乱停车”、“随意变道”具有一定普遍性,破坏了正常的交通秩序,今年以来查处的违法行为同比增加近35%。而“闯红灯”这一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导致事故近3000起,直接造成535人死亡。

“驾驶无牌车辆、无证驾驶车辆、驾乘摩托车无头盔”等行为在农村是普遍突出的交通安全问题,伤亡率大。去年在我国农村道路有67%事故是由这三项违法行为导致的。

与此同时,针对运输业特点,在全行业开展自觉抵制“三超一疲劳”活动。超速是查处最多的违法行为,也是导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违法行为。“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等行为主观故意性强、后果严重,在客货运输车辆中常见多发,并易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群死群伤事故。今年以来发生的16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中,有14起是客货运输车辆肇事导致,其中绝大多数是“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造成的。

每年的12月2日,可以成为集中宣传交通安全法治意识、文明意识和公德意识的一个高潮,但交通安全工作的落实、交通安全常识的普及却要贯穿一年365天。只有这样,才能为汽车社会系好“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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