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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夫山泉诉京华时报连续30天书面道歉并赔偿2亿

2013-11-30 07:00:07  来源:钱江晚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农夫追加被告:

北京市桶装饮用水销售协会

今年7月23日和8月6日,朝阳法院分别受理了京华时报社诉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和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诉京华时报社两起名誉权纠纷案。

昨天上午,这两起案件在朝阳区人民法院合并开庭审理。双方对起诉、辩护意见进行了陈述,并进行了质证。开庭过程中,农夫山泉还增加了一名被告人——北京市桶装饮用水销售行业协会。

“这个官司还要打很久。”昨天,农夫工作人员说。

而参与开庭的律师对现场媒体表示,上午的开庭仅进行了起诉、辩护意见的陈述,并进行了初步质证,质证环节还未最终完成。

这句话听起来挺晕。我们尝试换个说法。比如说,A说,我被B伤害了,那么,法庭上A至少要分三步说明这个问题。第一,A伤哪儿了?第二,B做了什么,就伤到A了?第三,A要举证,你凭什么说B做了这个事儿。

昨天,双方基本走了前两步,第三步,基本还没开始走。

昨天庭审中,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首先宣读了起诉书,称今年4月10日至5月7日期间,京华时报社在其主办的《京华时报》和“京华网”上发布系列不实报道,降低了农夫山泉的社会评价,严重侵犯了其名誉权,给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要求判令京华时报社停止侵犯农夫山泉名誉权行为,删除相关系列报道,在《京华时报》和“京华网”连续30日书面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2亿余元。

针对农夫山泉的起诉,京华时报社答辩称,其对于农夫山泉执行标准的报道客观属实,来源合法,未使用任何侮辱性言辞,是正当行使舆论监督权,而非恶意侵权,请求驳回农夫山泉全部诉讼请求。

随后,京华时报社宣读起诉书,称今年4月《京华时报》刊登了有关农夫山泉适用标准的系列报道,农夫山泉即于今年4月12日至4月19日在新浪微博和全国各大媒体发布消息,称京华时报社报道失实、缺失“新闻道德良心”,该行为严重侵害了京华时报社的名誉权;要求认定农夫山泉发布的信息公告侵犯了其名誉权,判令农夫山泉在各大媒体及门户网刊登道歉声明,为其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1元等。

针对京华时报社起诉,农夫山泉答辩称,其在信息公告中对京华时报作出相关评论源于对方报道明显失实、混淆是非,其行为不构成名誉权侵权,京华时报社提出的诉讼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法庭全部驳回。

下次开庭的时间

要等法院通知

昨天上午的开庭引发了大量媒体记者到现场进行采访,不过仅有部分媒体记者获准入场,网易、新浪、浙江卫视、第一财经频道、中新社等等好多媒体都因无法进入而守候在法院门外。

北京这几日回暖,昨天太阳很大,白天的气温几乎跟杭城一样,法院门口一等四五个小时,自南方飞来的媒体记者全然不怕冷,北京的记者倒冻得直哆嗦。

中午12时左右,农夫山泉董事会秘书、新闻发言人周力率先走出法庭,面对众多媒体的提问,周力仅表示:“今天上午的开庭已经完成,下午没有开庭了。”对于其他提问,他并未回答,只微笑抱拳。周力一行3人很快上车,离开前,抱歉地摇下车窗玻璃,微笑着反复强调,请记者将问题发至他的邮箱。

此次庭审过程持续约三个小时,在审判长的主持下,诉讼双方充分发表了各自的诉讼和答辩意见。合议庭在认真听取双方发言后对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了总结归纳,并指出下次庭审将继续进行举证、质证等项程序。

下次开庭的时间,还要等待法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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