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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新刑诉法规定被告人首次受侦讯可请律师做辩护人

2013-11-29 12:48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陈玮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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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1月29日电 在29日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提出,司法部在推行律师提前介入、维护法律公正和犯罪嫌疑人权益的工作上,有什么工作要做?针对这一问题,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回应表示,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一个重大的变化,就是我们有关犯罪嫌疑人或者现在统称是被告人,他在受到公安机关首次侦讯,这个时候就可以请律师做他的辩护人,这是一个很大的变化。

[记者]在司法完善的一些国家和地区,警察在拘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律师可能第一时间介入,但是在中国可能有点够不着,即使律师想及时介入,但是警察获得口供之前是很难介入的,有的甚至在提起公诉之前都无法介入,不知道对这个问题您怎么看?司法部在推行律师提前介入、维护法律公正和犯罪嫌疑人权益的工作上,有什么工作要做?

[赵大程]刚才你说的问题,我建议你可以看看我们新修改的刑诉法。这次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一个重大的变化,就是我们有关犯罪嫌疑人或者现在统称是被告人,他在受到公安机关首次侦讯,这个时候就可以请律师做他的辩护人,这是一个很大的变化。你说的是过去的情形。当然,实践当中去落实可能还有一个过程,但是法律规定已经非常明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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