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揭秘职业医闹“生意经”:随时出手 敲诈分成

2013-11-28 15:18  鲍晓菁、廖君、肖思思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全程控制、随时出手、敲诈分成——揭秘职业医闹的“生意经”

他们很嚣张——堵医院、打医生,严重干扰正常诊疗;他们很隐蔽——混在患者家属中,自称是患者的亲戚;他们很“给力”——总能争取到高额的“赔偿”;他们很狡诈——原本支付给患方的钱,却被他们瓜分走大半。他们就是职业医闹。

记者近日在广东、安徽、湖北等省采访了解到,职业医闹已经成为干扰医院正常诊疗、造成医患关系进一步紧张的重要因素。医闹一本万利的“生意”也越做越大。

从“潜伏”到“策划”,全程操控医患纠纷

“医务科还不知道哪个病人死了,医闹就已经找上门了。”安徽一家大医院的医患调解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职业医闹消息十分灵通,医院内外都有眼线“潜伏”,截获患方消息后立刻介入,甚至“人还没死,就已经开始策划闹事了”。

护工、开电梯的、清洁工等勤杂人员都可能是职业医闹收买的“眼线”,ICU、大外科、产科等等是职业医闹眼中“生意多”的科室,他们不惜派出专人在这里蹲守。“基本上,病人一死,医闹当天就知道了。”湖北武汉一家医院ICU医生苦笑着说。

有次在一家医院附近,记者亲眼目睹一个小饭馆的老板收了职业医闹的“信息费”。“就是叫我打听一下来这吃饭的家属,病人病情怎样,需不需要他们‘帮忙’,给家属们留个他的手机号。”该老板说。

获知信息的职业医闹一旦与患者家属接上头,医患纠纷的走向就完全由他们操控了。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患调解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有很多次,我们已经与患方进行了很好的沟通,患方也表示完全理解,病人都准备出院了,没想到刚过了一晚上,家属就表示完全不能接受先前协商结果,带人上门大吵大闹。”

扮“亲戚”装“围观”,该出手时就出手

“医闹”都是一上来就大打出手?这你可想错了。多家医院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职业医闹真正的“头”都藏得很深,很少有直接参与现场闹事。而即使是“闹”,他们也分工明晰、极其狡猾。

一般来说,停尸、拉横幅、堵在医院门口哭闹的都是老太太,另有七八个壮汉混在围观者中,一旦院方保安驱赶闹事者时,这些壮汉就会“挺身而出”阻拦保安,一边还高喊“医院打人了!欺负老人家!”博取围观群众同情。

即使是警察也对职业医闹十分头疼。“没有证据证明他们是职业医闹,他们都‘撇’得很干净,都说是看医院保安对老太太动手上去拉架的,最多以寻衅滋事拘留数日。”武汉一名派出所民警说。

而只有到医患双方谈判时,职业医闹才会偶尔露出马脚。安徽省一家医院医务处处长有着多年与“医闹”打交道的经验,他总结,谈判时“哪个态度最恶劣、开口漫天要价、院方试图缓和气氛时就会用污言秽语辱骂医生的”往往是职业医闹。

“他们只是蛮不讲理地开出天价,就想让医患双方‘剑拔弩张’,再用‘老子就是要闹事’的态度逼迫医院就范。”该医务处处长说,“有好几次,职业医闹自称是患者的亲叔叔之类的近亲,其实听口音,说的都跟患者不是一个地方的方言。还有几张熟脸总是出现在医患纠纷现场,曾经被我当场拆穿。”

据记者采访了解,这些出面闹事的老太太和壮汉都是雇来的,参与谈判的可能仅仅是职业医闹的小头目,真正在事件背后策划的“高人”依然是个谜。

“在多起医闹事件中,从患方提供的诉求书、拟定的赔偿协议我们可以推断出,幕后策划者应该非常了解医院内情,而且懂得法律知识、医疗知识。不揪出他们,‘医闹’不会消停。”广东省医师协会维权工作委员会委员刘孟斌说。

讹“巨款”要“分成”,生意越做越“红火”

“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职业医闹摸清了医院在医患纠纷中的无奈,将“闹”与“赔”的正比模式利用到极致,瓜分医院给患方的补偿款。

2012年,广东省东莞市发生一起医疗纠纷,由于职业医闹的介入,最后医院不得不支付了30万元的赔偿款。而事后医调委了解到,患者家属仅仅拿到了3万元,其他都被职业医闹瓜分了。

“儿子看病借了一屁股债,他死后,医院赔了不少钱,但‘医闹’掐去了一大半。剩下的钱还不够还债的。”有患者告诉记者,他们找职业医闹的后果却是人财两失。

“职业医闹的目的很明确,他们就是为了从中牟利。”刘孟斌说,部分“医闹”组织甚至带有黑社会性质。如果患方拿到赔款后不同意支付他们要求的数目,就会使用威胁、骚扰等方式逼迫患方。(记者鲍晓菁、廖君、肖思思)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