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买到假货却联系不上卖主 警惕微信朋友圈“宰熟”

2013-11-28 08:02  王向华 马莉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陈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使用微信的朋友不知有没有注意到,自己微信“朋友圈”里突然多了一些生意人:一些“好友”频频晒出高仿的奢侈品包,还有的推送新款衣服和美食,帮忙代购国外化妆品……

只要你打开微信点开添加朋友一栏,在查找公众账号一栏内输入“高仿”二字,屏幕立刻显示出了一堆公共营销账号,而这些账号大部分都有腾讯官方认证。随着微信商家大量涌现,近期频频有人爆料,通过微信“朋友”买了假货打算退货,却发现根本联系不上卖主。

买了假货,多数消费者选择吃哑巴亏

“那些图片看上去和正品一样,价格又便宜,真的很诱人。”翁女士向记者透露了自己在微信上购买假货的经历。

每天面对微信上琳琅满目的商品图片,翁女士有一次看中了一款LV的兔毛包。由于卖主和她是多年的朋友,并称这些商品是托美国的亲戚捎回来的,绝对是正品,还有专柜小票手续齐全,翁女士就下狠心买了一个。

商品回来打开一看,翁女士发现包的材质和兔毛的质量都很次。“都怪我贪图小便宜,误信了朋友,只能是花钱买个教训。”翁女士碍于面子没有投诉,只好作罢。

像翁女士这样,买了假货选择吃哑巴亏的微信购物顾客不在少数。而商家正是看中了这点。一位微信代购告诉记者,之所以选择微信平台,是因为微信朋友圈都是熟人,不是朋友就是朋友的朋友,所以在微信上营销容易让消费者相信。

卖家多为个人,不在法律规范范围之内

微信商家通过不断地在朋友圈里面发产品图片,利用朋友推荐,通过展示真货专柜、快递单、专柜小票来“诱惑”消费者。但记者发现,真货专柜图很多只是网络盗图或者柜台样板照。至于小票,淘宝上就有网店专门卖各种小票模板,和真票据没啥差别,只有拿条形码到正品专柜扫才能发现。不过,专柜一般不会提供这种辨别服务,所以卖家往往很自信地支持顾客去验货,全无顾忌。

目前在微信开店门槛很低,只需注册一个账号即可,好友添加也不是实名制,微信逐渐沦为假货销售的天堂。一些不良商家在微信上伪装可信身份做营销,等顾客付款金额一到手就拉黑买主,并经常改名字猎取新顾客。

业内人士揭露,微信用户无法考证营销信息的真实性,只是凭对朋友的信任而选择相信这些营销信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对象是经营主体,但在微信上卖东西的大多只是个人,这些销售商品的个人不在法律规范的范围之内。

别让微信成“危信”

“通过微信买东西,不给退换,这坑的不是钱,是感情啊。”微信购物受骗者刘小姐在网上吐槽。随着微信营销日渐风靡,“宰熟”事件也频频上演。

业内人士称,现在淘宝网在维权上都会出现一些漏洞,更何况是微信朋友圈销售平台?大部分代购没有营业执照,很难确定责任主体,因此很难监管。另外,网上购物可以通过类似支付宝之类的第三方平台保证安全性,但很大一部分微信销售都使用汇款等私人渠道完成,风险较大。

因用户上当受骗事件频发,腾讯微信团队10月29日称,如发现个别人利用朋友圈做假货广告,将第一时间做出处理。今后一旦发现某些账号存在违规行为,腾讯将视行为情节给予封号、警告等处理。互联网观察员鲁振旺建议,有关部门应对微信实行实名制,同时多部门联动对微信售假行为进行打击。

《陕西日报》11月27日14版

作者:王向华 马莉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