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湖南绥宁县一干部被停职:“株连拆迁”成争议焦点

2013-11-26 23:06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蓝晓梅 陈瑜辉  
分享到:

原标题:湖南绥宁县一干部被停职:“株连拆迁”成争议焦点

新华网长沙11月26日电(记者禹志明)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城管局纪检组长蒋开松因不配合政府拆迁被停职。是否“株连拆迁”成争议焦点,当地政府认为蒋开松本身是当事人,不属于“株连拆迁”,蒋开松则认为自己是代父辈“受过”,是典型的“株连拆迁”。

在今年10月28日千余人参加的绥宁县城市建设推进大会上,一名县领导宣读了蒋开松违反《邵阳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九条规定》的通报。通报称:县城路网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于2012年5月实施以来,县城管局纪检组长蒋开松为该宗地其中一继承人肖湘云的长子,为此县有关领导要求蒋开松做母亲及其他亲属的工作,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实际成效。根据《邵阳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九条规定》第二条,报经县委决定10月28日起,对蒋开松同志暂停职务,抽调到项目指挥部,协助做腾地工作。

导致蒋开松停职的这宗土地位于长铺镇长铺村一组,面积152平方米。当地政府确认,1989年该宗土地登记发证给蒋开松祖父,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用途为居住。1994年10月,蒋开松祖母去世,房屋处于闲置状态。1998年底,该房屋被积雪压垮后就没有重建,这块土地被用于种植。

从5月起,绥宁县土地和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工作人员就开始找蒋开松,协商拆迁。蒋开松告诉记者,母亲和伯父、伯母不接受货币补偿,希望以地换地,所以一直协商不成。蒋开松的妻子陈丽萍在长铺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工作,从5月份以来,蒋开松夫妇多次被要求在拆迁过程中做家人的工作。

蒋开松说,自己被停职后,妻子怕受牵连想和他离婚。他不愿意去民政局,只能诉讼离婚。妻子的《离婚诉状》写道:“原、被告结婚20多年来,夫妻恩爱,感情极好”,但因为“株连拆迁,使我精神已崩溃,我怕再次株连到我,而不得不强忍伤痛,挥泪与自己深爱的丈夫蒋开松提出离婚。”对于这起离婚诉讼,当地法院没有受理。

蒋开松也开始为自己的遭遇鸣不平。11月13日,蒋开松网上发帖《绥宁再现“株连”政策:不配合拆迁就停职》公开了他的遭遇。11月16日,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在网上进行回应后,11月18日蒋开松再次发布帖子《再论绥宁县政府株连拆迁:权大还是法大?》,并公布了自己的名字和电话。

绥宁县政府征地拆迁办主任、城建投公司总经理谢琼林26日接受记者采访,他说,由于蒋家一直不接受补偿条件,该宗地至今没有被依法收回,也没有被挂牌出让,相关部门将继续依法收回该宗土地使用权。他认为蒋开松在网上发的帖子与事实有出入。房子是蒋开松父亲的,他和母亲都是法定继承人,他本身是当事人,不应该算“株连拆迁”。对于补偿问题,实际上是蒋开松本人坚持不同意货币补偿。

蒋开松说,货币补偿自己不认可,相信可以依法维护自己权益。这块宅基地是祖父遗留下来的,现在母亲和伯父、伯母还健在,他们是第一继承人。如何处置这块宅基地他们是当事人,他们才是决定者。作为孙子辈,自己目前没有决定权,只有建议权和配合政府做工作的权利。他们不同意让地,政府岂能搞父辈之过,儿子、下辈买单的“株连”做法。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